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对象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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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对象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2年6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41号文核准募集,于2012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对象,并相应修订《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一、本基金调整后的销售对象
  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本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调整情况
  自2022年11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27%降为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08%降为0.05%。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封闭期末,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封闭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开放期,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基金费用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上述修改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2年11月17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对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内容
修改后条款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
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
以基金合同为准。
……
四、 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本基金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本基金单一
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
理产品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
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新增)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
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
以基金合同为准。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
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
限定, 具体发售对象见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27%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封闭期末,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封闭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
之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封闭期末,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封闭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
之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开放期,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封闭期末,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封闭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
之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封闭期末,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封闭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
之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开放期,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第二十五部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