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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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1月16日
送出日期:2024年01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诺安全球黄金(QDII-FOF)基金代码3200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境外托管人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01月13日基金类型其他类型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人民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1年11月14日
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宋青
证券从业日期2009年03月01日
注:本基金无境外投资顾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境外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紧密跟踪金价走势,为投
投资目标
资者提供一类可有效分散组合风险的黄金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
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交易所交易基
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此外,本基
金为对冲本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期权等
投资范围
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
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的方式达成跟踪金价的投资目
标。本基金遴选出在全球发达市场上市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优质黄金ETF,之后基
主要投资策略
本上采取买入持有的投资策略,但根据标的ETF跟踪误差、流动性等因素定期进
行调整和再平衡。本基金只买卖和持有黄金ETF份额,不直接买卖或持有实物黄
金。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ETF组合管理策略以及现金管理策略两部分组成。
伦敦金价格折成人民币后的收益率,伦敦金每日价格采用伦敦金下午定盘价
业绩比较基准(London Gold Price PM Fix),人民币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个估值日中国人民银
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
风险收益特征黄金价格,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价格相似,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200万元0.5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365天0.50%-
赎回费
365天≤N<730天0.30%-
N≥730天0.00%-
申购费:M:申购金额;单位:元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00%
托管费0.26%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
用、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
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其他费用
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
当缴纳的税收、代表基金投票的费用、银行汇划
费用、诉讼及追索费用、因更换境外托管人而进
行的资产转移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技术系统运行风险、通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及境外投资风险等。
本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纽约、伦敦、苏黎世、多伦多、香港、悉
尼等发达证券市场上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基金净值会因为黄金价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
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全球黄
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