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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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2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2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诺安双利债券发起 基金代码 320021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29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CNY
基金经理简介 姓名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潘飞 2022年06月17日 2010年07月01日
王海畅 2022年11月17日 2017年01月02日
孔宪政 2023年02月21日 2012年01月23日
其他条目 条目名称 条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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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图在获得稳定收益的同时增加长期资本增值的能力,使基金资产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得到最大化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80% 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费率为0.32%
100万≤M<200万 0.50% 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费率为0.10%
200万≤M<500万 0.30% 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费率为0.03%
M≥500万 1000.00元/笔 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费率为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7天 1.50% -
7天≤N<365天 0.10% -
365天≤N<730天 0.05% -
N≥730天 0.00% -
申购费:M:申购金额;单位: 元;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2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特有风险、
证券市场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等。
本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对特定投资群体设定了优惠费率;特定投资群体需在认购/申购前向基
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否则不适用优惠认/申购费率。发起资金认购的份额锁定
期届满赎回的风险;发起资金认购的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的锁定期后可以赎回。如果发起份
额在锁定期后短时间内大比例甚至全部赎回,本基金需短期变现部分资产应支付赎回款,由此可能
产生一定的投资亏损和冲击成本,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使本基金的收益率可能低于锁定期内的收
益率。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
转换。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
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