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2015-10-14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一、基本概况
根据资产委托人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约定,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2年6月19日起正式开始运作,存续期限不定。根据《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6月25日的《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自2015年6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5年6月25日。根据合同的有关约定,特编制《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本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清算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托管人于2015年7月7日复核了本清算报告的财务数据内容,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产品说明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360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19日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654,819.81份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第 2 页 共 4 页
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告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四、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15年6月25日)的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期末余额
资 产:
银行存款
724,799.60
结算备付金
43,000,000.00
应收利息
9,749.68
资产总计
43,734,549.28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8,830.76
应付托管费
3,843.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3,296.53
其他负债
63,758.82
负债合计
79,729.4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3,654,819.81
未分配利润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654,819.8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3,734,549.28
注:截至2015年6月25日,单位份额净值为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43,654,819.81份,其中A级基金份额总额 13,004,339.62份,B级基金份额总额 30,650,480.19份。 五、清算事项说明 1、清算起始日 自2015年6月26日起,本基金财产清算组清算人员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程序进行。 2、资产处置情况
(1)清算起始日初银行存款为人民币43,724,799.60元。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第 3 页 共 4 页
(2)清算起始日初应收利息为人民币9,749.68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72.22元、应收TA利息人民币2.46元、应收中登备付金利息人民币9,675.00元),预估的清算期间应收利息(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7日)为人民币10,489.98元,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缴纳,基金管理人垫款于2015年7月8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处置情况 (1)清算起始日初应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为人民币8,830.76元,应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为人民币3,843.36元,应付销售服务费3,296.53元,上述款项均于2015年7月1日全部支付。 (2)清算起始日初应付银行划款手续费为人民币6,465.00元,实际支付10,012.14元,上述款项均于2015年7月2日全部支付,差额3,547.14元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于2015年7月8日划入基金托管账户。 (3)清算起始日初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24,110.24元,实际应支付50,000.00元,差额25,889.76元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承担并于2015年7月8日划入基金托管账户。上述审计费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付款通知支付。 (4)清算起始日初应付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4,252.70元,实际应支付4,500.00元,差额247.30元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承担并于2015年7月8日划入基金托管账户。上述账户维护费于2015年7月2日支付。 (5)清算起始日初应付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28,930.88元,款项根据三大证券报社付款通知支付。 4、预计清算期间剩余财产变动情况 清算起始日初本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3,724,799.60元,清算期间剩余财产调减人民币109,413.67元(即2015年7月1日支付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2015年7月2日支付账户维护费及银行划款手续费,后续需支付的审计费、信息披露费),调增人民币49,923.86元(即管理人承担垫付的应收利息、审计费、账户维护费、银行划款手续费)。 六、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1、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3,665,309.79元,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第 4 页 共 4 页
根据本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应分配给本证券投资基金全部持有人,从托管账户划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清算账户。
2、本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中包含的应收利息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支付金额存在微小差异。
3、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清算报告将根据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职责终止 应收资金和应付资金全部结清、账户销户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日:2015年7月7日 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复核日:2015年7月7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