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6-05-14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一、基本概况
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作为基金管理人、交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作为基金托管人的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12年9月5日起正式开始运作,存续期限不定。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12月2日在指定媒介刊登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自2015年12月2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 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4年11月20日,本基金从2014年11月21日起暂停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特编制《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本清算报告”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清算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托管人于2015年12月25日复核了本清算报告的财务数据内容,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产品说明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3600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9月5日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0份
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告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四、截至本基金进入清算期前日(2015年12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1日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期末余额
资 产:
银行存款 1,858.93
结算备付金
应收利息 44.06
资产总计 1,902.99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
应付销售服务费
其他负债 21,500.00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19,597.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97.0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1,902.99
注:本基金暂停运作前全部基金份额已经赎回,截至2015年12月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为0。
五、清算事项说明
1、清算起始日
自2015年12月2日起,本基金财产清算组清算人员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程序进行。
2、资产处置情况
(1)清算起始日初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858.93元。
(2)清算起始日初应收利息为人民币44.06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4.06元(利率0.72%,分两段时间计算:2015.9.21至2015.10.13和2015.10.14至2015.12.1);暂停运作起始日应收TA利息人民币40.00元,其中TA申购款利息已于2015年12月8日划入托管账户。 托管户2015月12月21日结息总额为4.78,故2015.12.2至2015.12.20日清盘期间利息为0.72元。
3、负债处置情况
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代垫21,500.00元用于支付尚未计提的审计费、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和银行汇划手续费。
4、清算期间剩余财产变动情况
清算起始日初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902.99元,清算期间剩余财产调增人民币0.72元(利息收入),清盘期间无负债和费用发生,调增后财产总额为1903.71。
六、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903.71元,本基金持有人份额为零,故基金剩余财产在支付暂停运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后,不足部分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清算报告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职责终止
应收资金和应付资金全部结清、账户销户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日:2015年12月22日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复核日: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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