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4-04-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发布了《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表决票收取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见附件二)。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4月19日,即在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会议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样本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刊上裁剪、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am.jpmorgan.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系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的,还需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本公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表决票收取时间内(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至本基金管理人处(专人送交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以收件日邮戳时间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邮寄至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42-43层
  联系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联系电话:4008894888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一名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统计全部有效表决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并形成决议。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多选或表决意见空白的表决票,或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其他要件均符合本会议通知的规定,则视为弃权表决,但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前述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交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送达的以收件日邮戳时间为准。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如下:
  (1)如果同一委托人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纸面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六、决议生效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如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的大会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在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授权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会议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联系电话:4008894888
  电子邮件:services@cifm.com
  网站:am.jpmorgan.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方式:021-62154848
  联系人:林奇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2、请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一)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
  (三)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和服务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附件二:《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
  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具体事宜,包括根据本次审议事项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修订,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二:
  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
  一、声明
  1、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成立于2009年6月24日的上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4月12日更名而来。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和服务投资者,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出席会议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且《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方案要点
  1、拟将《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由: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修改为: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顺利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的必要修订,修订后基金合同及调整后的收益分配原则的具体生效时间为2024年6月4日。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其他法律文件也将进行相应的必要修订。
  三、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约定,“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流程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本次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具有较为丰富的运营经验,业务流程和保障机制完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本次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细致准备,技术可行。
  因此,本次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3、投资运作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后的运作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论证,将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管理措施,确保本基金投资的平稳运作。
  四、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确定具体议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
  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议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集或推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充分准备。如果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
  2、持有人集中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在本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发布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发生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的实际情况决定全部赎回、部分顺延赎回或暂停赎回。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将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附件三: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 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代表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金账户的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多选或表决意见空白,或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
矛盾的,若其他要件均符合本会议通知的规定,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
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2、“基金账号”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码。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的,需按照不同账
户分开填写表决票,并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 基金账号填错、漏填不影响认定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不
影响表决票效力。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漏填、无法识别等情况,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摩根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4年5月28日17:00止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若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立基金账户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2)“基金账户号”处空白、多填、错填、漏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不影响授权效力,将被默认为代表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本授权委托书可从相关报刊上裁剪、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am.jpmorgan.com/cn)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和内容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 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代表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金账户的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多选或表决意见空白,或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
矛盾的,若其他要件均符合本会议通知的规定,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
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2、“基金账号”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码。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的,需按照不同账
户分开填写表决票,并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 基金账号填错、漏填不影响认定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不
影响表决票效力。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漏填、无法识别等情况,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摩根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