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4-03-05 文字大小 【 】 【打印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浙商银行为本公司以下基金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通过浙商银行开展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转换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浙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 007280
2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 019449
3 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 377016
4 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 019641
同时,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浙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参加浙商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期间
自公告之日起,活动时间如有变动以浙商银行最新公告为准。
二、费率优惠内容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可享费率优惠。参与费率优惠的基金产品以及具体折扣费率请以浙商银行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浙商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浙商银行提供的折扣费率办理。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浙商银行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敬请投资者关注浙商银行的相关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浙商银行。
2、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的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