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
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
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
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1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55%+沪深300指数*40%+同业存款息率*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3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 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3 富兰克林国海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4 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5 富兰克林国海优质企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5%+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
*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6 富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7 富兰克林国海竞争优势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8 富兰克林国海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MSCI金龙净总收益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60%+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 MSCI金龙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Index)收益率*55%+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9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MSCI亚洲(除日本)净总收益指数(MSCI AC Asia ex Japan Index(Net Total Return)) MSCI远东(除日本)指数(MSCI AC Far East ex Japan Index)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5%+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0%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
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
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
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
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
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t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
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
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
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①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增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
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
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作为流动性管理或稳健收益补充,整体投资久期偏
短,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更贴合实际债券投资
策略。
③根据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
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权重由40%调增至
60%;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
表征性、认可度等,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并将权
重由55%调降至3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
的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
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
2、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①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增原业绩比较基准港股指数要
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作为流动性管理或稳健收益补充,整体投资久期偏
短,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更贴合实际债券投资
策略。
③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
为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
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将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
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并将权重由20%调升至35%。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
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并将权重由30%调降至10%。同时增设5%的活
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
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
3、富兰克林国海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①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分别调增原业绩比较基准A股、
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作为流动性管理或稳健收益补充,整体投资久期偏
短,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更贴合实际债券投资
策略。
③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
为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50%调增至
55%,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
表征性、认可度等,将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并将权重由20%调升至35%。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
数"并将权重由30%调降至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
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
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
4、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①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增港股指数要素,能够更客观、
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作为流动性管理或稳健收益补充,整体投资久期偏
短,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更贴合实际债券投资
策略,并将其权重按实际持仓调降。
③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
为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指数要素调
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并将权重由20%调升至35%,将债券指
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并将权重由30%调降至10%,同时增
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
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富兰克林国海优质企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①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增原业绩比较基准中A股、
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
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作为流动性管理或稳健收益补充,整体投资久期偏
短,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更贴合实际债券投资
策略。
③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
为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50%调增至
55%,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
表征性、认可度等,将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并将权重由20%调升至35%。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
数"并将权重由30%调降至5%。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
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
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
6、富兰克林国海鑫享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①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分别调增原业绩比较基准A股、
港股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作为流动性管理或稳健收益补充,整体投资久期偏
短,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更贴合实际债券投资
策略。
③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
为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A股指数要素权重由50%调增至
60%,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
表征性、认可度等,将港股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并将权重由20%调升至25%。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
数"并将权重由30%调降至10%。同时增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
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
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
7、富兰克林国海竞争优势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①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增港股指数要素,能够更客观、
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作为流动性管理或稳健收益补充,整体投资久期偏
短,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更贴合实际债券投资
策略。
③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
为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港股指数要素调
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并将权重由20%调升至35%,将债券指
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并将权重由30%调降至10%,同时增
设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
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富兰克林国海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①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仓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
应的基准要素权重提高,并调整相应股票基准要素的比例,调整后能够更客观、
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作为流动性管理或稳健收益补充,整体投资久期
偏短,本次调整新增"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基准要素并将其权重
设置为10%,更贴合实际债券投资策略。
③根据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将现金基准要素调整为“人民币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并将权重由40%调降至5%。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MSCI金龙指数(MSCI Golden
DragonIndex)权重由60%调降至55%,并规范该指数要素表述;新增恒生指数作
为港股部分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权重设置为30%,新增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
作为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权重设置为10%,同时将现金基准要素调整为
“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将权重由40%调降至5%。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
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①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仓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
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调降,并调整相应股票基准要素的比例,调整后能够更客观、
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作为流动性管理或稳健收益补充,整体投资久期
偏短,本次调整新增"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基准要素,更贴合实
际债券投资策略。
③根据本基金对现金类资产的配置需求,本次调整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
为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境外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MSCI
远东(除日本)指数(MSCIACFarEastexJapanIndex)"并将其权重设置为75%,
新增恒生指数作为港股部分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权重设置为10%,新增中债-综合
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权重设置为5%,同时增设10%
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资产配置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
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