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4-03-21 文字大小 【 】 【打印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
指标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相 关 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
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额)
基准日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位:人民币
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
元)
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
519519
2007年12月3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
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3年12月31日
6,308,472.65
3,785,083.59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A
519519
1.0631
4,967,463.12
0.2800
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B
460003
1.0571
1,341,009.53
0.2410
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C
020502
-
-
-
  注:1.根据《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每年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60%。
  2.本产品于2024年1月4日增加C类基金份额,本次分红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因此C类份额不参与本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4年03月22日
2024年03月22日
2024年03月26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将其红利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确定日为:2024年3月22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
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3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4年3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
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4年3月22日之前(不含2024年3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