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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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2月5日
送出日期:2024年2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金鑫新灵活配置(LOF) 基金代码 501000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7月0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5年07月14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杜哲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1月12日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积极的证券选择,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本的长期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运行阶段的判断来确定投资组合中各大类资产的权重。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精选出具有内在价值和成长潜力的股票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

本基金会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和利率趋势,选择流动性好,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500,000 1.20%
500,000≤M<2,000,000 0.80%
2,000,000≤M<5,000,000 0.30%

M≥5,000,000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 1.50%
500,000≤M<2,000,000 1.00%
2,000,000≤M<5,000,000 0.5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1日≤N<7日 1.50%
7日≤N<15日 0.38%
15日≤N<30日 0.19%
30日≤N<365日 0.13%
365日≤N<730日 0.03%
N≥730日 0.00%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1.20%
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10%
销售服务费 无 0.00%

注:本基金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间转换
所产生的风险、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一)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中小企业私募债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
金业绩表现,无法完全规避证券市场的下跌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
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二)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
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三)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
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四)权证是一种高杠杆投资工具,在存续期间均会与标的证券的市场价格发生互动关系,标的证券市
价的微小变化可能会引起权证价格的剧烈波动,进而可能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权证与绝大多数标的
证券不同,有一定的存续期间,且时间价值会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递减,即使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维持不变,
权证价格仍有可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下跌甚至会变得毫无价值。
(五)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份额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特定原因导致
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份额,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份额
产生流动性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
商、调解途径解决。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客服电话:4000-2000-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