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公告
2018-10-23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35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场内简称:长信优选
交易代码:501003
终止上市日:2018年10月26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6日,于2018年8月7日进入清盘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分别于2018年9月28日和2018年10月8日发布了《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和《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资金发放公告》。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17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剩余财产分配。本基金清算完成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35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1、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