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公告
2018-11-0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0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场内简称:国企改
代码:501020
基金类型:股票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2018年11月14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因触发了《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依据公告,本基金从2018年4月26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7月27日。基金管理人分别于2018年9月5日、2018年11月7日向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18年9月7日、2018年11月9日向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剩余财产分配。第二次分配后,本基金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0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