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6-08-05 文字大小 【 】 【打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2026年8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午间收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国联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扩位证券简称:国联安科创LOF,交易代码:501096,以下简称“本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昨日基金份额净值。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
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2026年8月5日当日及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
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
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
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
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
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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