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汇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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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汇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0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汇选混合(FOF-LOF) 基金代码 501213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汇选混合(FOF-LOF)A(扩位简称:中欧汇选FOF)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501213
下属基金简称 中欧汇选混合(FOF-L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832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1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19日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桑磊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18日
其他 中欧汇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封闭运作期于2022年11月9日届满,自2022年11月10日起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汇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偏股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灵活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募REITs);本基金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主要采用战略资产配置策略(SAA)和战术资产配置策略(TAA)。 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募基金,本基金将分别按照不同的指标进行筛选,其中: 对货币型基金,主要从基金规模、流动性、风险、收益率等层面进行评估,以满足流动性管理要求为主。 对于指数基金、ETF、大宗商品基金等被动管理的公募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其配合市场、行业板块轮动等进行优选配置,增强投资回报。本基金使用日最大跟踪偏离度、累计跟踪偏离度、日均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等指标评估其投资风格、收益情况、波动性以及回撤等并考虑子基金的基金规模、是否是市场基准指数、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因素,选择优质标的进行投资。 对于主动管理的公募非货币型基金,本基金通过基金评价研究机构推荐、量化指标筛选打分等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初步分析,获得候选基金池。在候选基金池范围内,从多维度对待选投资标的进行定性分析,并做出最终的投资决策。 对于公募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精选价值被低估的个股。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个股研究方式,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 本基金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本基金自2022/11/10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后,投资策略等按封闭期届满后的合同约定执行。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本基金自2022/11/10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后,投资策略等按封闭期届满后的合同约定执行。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欧汇选混合(FOF-L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0≤M 1.20%
100万≤M 1.0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0天≤N 1.50%
7天≤N 0.75%
30天≤N 0.50%
365天≤N 0.25%
N≥730天 0.00%

注:1、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2、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
录为准。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日起
连续计算。
3、上表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除外)申购A
类基金份额的情形,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费率适用情况详见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中欧汇选混合(FOF-LOF)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0天≤N 1.50%
7天≤N 0.50%
N≥30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中欧汇选混合(FOF-LOF)C 0.80%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托管人自
身托管的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计提。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其它风险;
-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金所持有
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2、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等,基
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3、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估值、暂停
申购/赎回,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办理赎回业务。
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
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
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5、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在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
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6、本基金会面临基金价格变动的风险。如果基金价格下降到买入成本之下,在不考虑分红因素影响的情况
下,本基金会面临亏损风险。
7、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但仍或面
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由于资
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
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8、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
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
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9、汇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
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
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
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10、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
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
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香港市场证券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
的规定,因此港股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沪港深三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
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
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
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
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相关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
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
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
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
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
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6)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11、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
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
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
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12、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
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
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汇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
《中欧汇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托管协议》
《中欧汇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