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3-03-11 文字大小 【 】 【打印
            

重要提示
1、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8日证监许可【2022】2189号文注册,进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7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C类基金份额仅通过场外公开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尚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7、各销售机构认购业务办理规则可能不尽相同,投资者在办理认购业务时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其中,上海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场外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且认购金额必须为1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1、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日到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3年3月11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或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海外科技主题的相关基金(包括ET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内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海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利率风险、税务风险、境外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开放式基金的一般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大宗交易风险、证券借贷与正回购/逆回购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海外科技主题的相关基金(包括ET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或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不承担基金销售、基金投资等运作环节中的任何汇率变动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7、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A类份额场内基金简称:海外科技;扩位简称:海外科技LOF;基金代码:501312;
C类份额基金简称:华宝海外科技股票(QDII-LOF)C;基金代码:017204
2、基金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认/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收取认/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与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上市交易。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a)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b)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及时更新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2)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7、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7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公开销售,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公开销售。
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募集方式
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发售,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C类基金份额仅通过场外公开发售。
场外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场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发售,尚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通过场外认购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通过场内认购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购的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的发售面值、认购价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基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1)场外认购费率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场外认购费率表如下:
认购金额(元) 认购费率
100万以下 1.00%
大于等于100万,小于200万 0.50%
200万(含)以上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场内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认购费率。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场外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转份额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转份额
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场外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归入基金财产。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1.00=99,009.90份
利息转份额=10.00/1.00=10.00份
认购总份额=99,009.90+10.00=99,019.9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可得到99,019.90份A类基金份额。
例: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10.00)/1.00=10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可得到10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
利息转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转份额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
利息转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转份额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归基金资产。场内认购份额计算结果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对应的剩余金额退还投资者。剩余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1.00=99,009.90份
利息转份额=10.00/1.00=10.00份
认购总份额=99,009.90+10.00=99,019.90份
退款金额=0.90×1.00=0.90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可得到99,019份A类基金份额,退款金额为0.90元。
(三)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方式及认购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场外、场内认购采取均金额认购的方式。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自T+2日起,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认购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一旦选择在某销售机构提出认购申请,即视为投资者已完全阅读、理解并认可基金管理人及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并接受该规则的约束。
2、认购限制
(1)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2)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在基金管理人直销e网金和其他销售机构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且认购申请的金额应为1元的整数倍。
(5)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6)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四)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投资者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场内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交易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7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11:30和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二、场外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4月7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凭汇款凭证,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通过直销e网金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4月7日9:30至17:00。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17:00截止,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具体流程为:
a、输入手机号码信息,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进行验证;
b、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密码,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权益须知,进行身份验证;
c、开户成功,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d、设置交易密码;
e、风险等级评测;
f、新增银行卡(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
(2)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
a、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b、账户首页“我的e网金”-“正在发行的新基金”页面,点击“购买”按钮;
c、输入购买金额,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定”按钮;
d、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支付;
e、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择。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4月7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简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资金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三)境外托管人
名称: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BankofNewYorkMellonCorporation)
注册地址:240GreenwichStreet,NewYork,NewYork10286USA
办公地址:240GreenwichStreet,NewYork,NewYork10286USA
法定代表人:RobinVince(Chairman&CEO-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成立时间:1784年
股东权益:397亿美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
托管和/或行政服务资产规模:42.2万亿美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四)销售机构
一)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s://www.tl50.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58-5050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5)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电话:95017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创谷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客户服务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15)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1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puy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1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1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1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2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21)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www.gw.com.cn/
(2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2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2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2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6)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zzwealth.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27)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pytz.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2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2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3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s://www.hgccpb.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3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3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3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3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5)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其它场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更新。
二)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五)登记结算机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联系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华崟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人:许培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培菁、张亚旎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