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B类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1-01-05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上证公告(基金)【2020】487 号
根据《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取消鹏
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机制、终止分级份额运作的规
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两类子份额终止上市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修订稿)》第三十三条第
(四)项的相关规定,经审查,本所决定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A 类份额(证券简称:钢铁 A,证券代码:502024)、鹏华国证钢铁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证券简称:钢铁 B,证券代码:502025)
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终止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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