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3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系原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转型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5月24日。根据《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21号)准予变更注册。《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起生效。 本报告中,原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58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5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93,338.0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鹏华新丝路分级

场内简称
新丝路

基金主代码
5020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509,131.5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08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丝路
新丝路A
新丝路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新丝路
新丝路A
新丝路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2026
502027
5020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076,928.07份
2,458,225.57份
973,977.91份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以沪深300 指数为标的指数,基金股票投资方面将主要采用指数增强量化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 指数增强量化投资策略主要借鉴国内外成熟的组合投资策略,在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他股票基本面的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构建投资组合,同时优化组合交易并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力求实现超额收益。 (1)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 本基金将以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构建股票组合。多因子模型针对个股构建价值、质量、动量、成长、一致预期等因子,通过量化方法处理因子与个股超额回报之间的特征关系,挑选出具有基本面逻辑支撑和统计意义有效的因子组合,进而得出具有稳定超额回报的股票组合。本基金对因子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其变化规律,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结合因子变化趋势,对模型使用的因子结构进行动态调整。 (2)风险控制与调整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追求超额收益的同时,需要控制跟踪偏离过大的风险。基金将根据投资组合相对标的指数的暴露度等因素的分析,对组合跟踪效果进行预估,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力求将跟踪误差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3)投资组合优化模型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预期回报、风险及交易成本进行投资组合优化。选股范围以标的指数成份股为主,也包括非成份股中与成份股相关性强,流动性好,基本面信息充足的股票。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95%+1.5%(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注:无。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新丝路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研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鹏华新丝路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新丝路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新丝路
新丝路A
新丝路B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新丝路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新丝路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注: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0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60,828.59

本期利润
-1,571,696.7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87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99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626,929.2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120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 转型后基金本报告期自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01月01日-2018年05月24日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82,632.70
-402,859.32
-1,150,543.65

本期利润
-721,127.63
-319,642.11
-2,410,851.3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19
-0.0229
-0.128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58%
-6.78%
-21.0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5月24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110
-0.1570
-0.102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510,455.69
8,325,182.04
19,556,666.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0.7890
0.8690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期末”指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即5月24日。 (4) 转型前基金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9.90
1.57
-11.50
1.56
1.60
0.01

过去六个月
-12.18
1.43
-12.87
1.42
0.69
0.01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18.80
1.35
-19.59
1.39
0.79
-0.04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95%+1.5%(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折算)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年
-8.58
1.20
-7.21
1.21
-1.37
-0.01

过去三年
-32.68
1.44
-23.74
1.43
-8.94
0.01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23.73
1.45
-29.78
1.71
6.05
-0.26

注:业绩比较基准=新丝路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08月13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其他指标
注:无。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注:无。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新丝路份额、新丝路A份额、新丝路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年9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2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5,164.62亿元,管理146只公募基金、10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4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20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羽翔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8-05-25
2018-08-03
11
张羽翔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士,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招商银行软件中心(原深圳市融博技术公司)数据分析师;2011年3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资深金融工程师、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金融工程、量化研究等工作。2015年09月担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9月担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6月至2018年05月担任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7月担任鹏华高铁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担任鹏华中证500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担任鹏华一带一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担任鹏华新能源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4月担任鹏华创业板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4月担任鹏华互联网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担任鹏华香港中小企业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担任鹏华钢铁分级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罗捷为本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罗捷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8-08-03
-
6
罗捷先生,国籍中国,管理学硕士,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联合证券研究员、万得资讯产品经理、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3年8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高级金融工程师、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投资经理。2018年01月担任鹏华深证民营ETF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1月担任鹏华深证民营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3月担任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3月担任鹏华量化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3月担任鹏华医药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8月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经理。罗捷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罗捷为本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羽翔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06-24
2018-05-24
11
张羽翔先生,国籍中国,工学硕士,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招商银行软件中心(原深圳市融博技术公司)数据分析师;2011年3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资深金融工程师、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资深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金融工程、量化研究等工作。2015年09月担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9月担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6月至2018年05月担任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7月担任鹏华高铁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担任鹏华中证500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担任鹏华一带一路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担任鹏华新能源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4月担任鹏华创业板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4月担任鹏华互联网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至2018年08月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担任鹏华香港中小企业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担任鹏华钢铁分级基金基金经理。张羽翔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对所管理组合的不同时间窗的同向交易进行了价差专项分析,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的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转型前:鹏华新丝路分级组合净值增长率-8.58%;鹏华新丝路分级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7.21%;转型后: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组合净值增长率-18.80%;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9.59%;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可以预见的是,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将延续2018年末开始的下滑,对于股票市场来说,反弹,需要等待的是进一步货币宽松,以及投资者风险偏好的扭转。2019年宏观经济的主线是一场周期与政策的赛跑。2017年全球复苏、到2018年美国经济一枝独秀,进入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都将陷入低谷。中国经济在去杠杆和贸易摩擦的共同作用下,也不能置身事外。但是对于经济压力这个早已经预见到的灰犀牛风险,政策能提供一定的支撑,使得情况不至于太糟。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的经济政策就开始从强力去杠杆转向政策维稳,但是政策能够使用的力度是有限的。 另一方面,随着宽货币紧信用的局面不断发展,低风险债券产品的收益率已经太低,缺少投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低风险高分红的股票大幅下跌后开始具有吸引力。 综合来看,我们认为,股票市场在2019年难有系统性的上涨机会,但是机会始终存在。投资股票可以考虑两类股票,一类是低估值、业绩稳定、分红率高的蓝筹股,他们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小,收益模式接近债券,风险不大,但是收益率比低风险债券更高,2019年在外资与机构大量入市的情况下,有投资机会,但是收益不会太高。另一类是真正的成长股,能够在中国经济的转型中获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4,689,229.39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120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机构正在就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探讨论证。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计报告(转型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审计报告(转型前)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99,498.05

结算备付金
3,479.19

存出保证金
3,382.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54,752.00

其中:股票投资
7,054,752.0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74.8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0,069.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7,881,355.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75,393.64

应付赎回款
40,082.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6,233.57

应付托管费
935.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1,657.3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20,124.21

负债合计
254,426.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316,158.59

未分配利润
-4,689,229.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26,929.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881,355.92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120元,基金份额总额9,393,338.03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569,728.84

1.利息收入

6,452.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52.0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72,054.6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863,632.6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91,578.0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9,131.8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741.86

减:二、费用

1,967.92

1.管理人报酬
7.4.8.2.1
44,549.26

2.托管费
7.4.8.2.2
6,682.42

3.销售服务费
7.4.8.2.3
-

4.交易费用

63,715.3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112,979.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71,696.7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71,696.76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845,538.64
-2,335,082.95
7,510,455.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71,696.76
-1,571,696.7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470,619.95
-782,449.68
1,688,170.2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983,367.58
-2,971,579.48
6,011,788.10

2.基金赎回款
-6,512,747.63
2,189,129.80
-4,323,617.8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316,158.59
-4,689,229.39
7,626,929.20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苏波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原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2日表决通过的《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1621号《关于准予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转型而来。原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存续期限至2018年5月24日止。自2018年5月25日起,原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更名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的同时《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的基金资产净值为7,510,455.69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根据《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结果暨鹏华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4日日终折算完成后,对投资者持有的原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总额为7,509,131.55 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95%+1.5%(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折算)。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18年内,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如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于2017年12月25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2月25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和数据。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无。
债券交易
注:无。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权证交易
注: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4,549.2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879.71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0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682.4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1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注: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年度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799,498.05
6,021.01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参与本管理人、管理人控股股东、托管人、委托人及委托人控股股东承销的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0030
中信证券
2018年12月25日
重大事项
15.87
2019年1月10日
17.15
9,900
161,127.19
157,113.00
-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6,897,639.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57,113.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5月24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92,094.36
873,647.95

结算备付金
-
5,186.44

存出保证金
1,869.14
1,771.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54,504.21
7,895,879.76

其中:股票投资
7,154,504.21
7,895,879.7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827.21
192.2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6,422.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950,294.92
8,783,099.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5月24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21,304.27

应付管理人报酬
4,972.55
7,170.98

应付托管费
1,093.96
1,577.6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84.08
2,788.1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33,488.64
425,076.67

负债合计
439,839.23
457,917.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845,538.64
9,981,907.48

未分配利润
-2,335,082.95
-1,656,725.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10,455.69
8,325,182.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950,294.92
8,783,099.76

注: 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7,509,131.55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66,676.03
370,268.44

1.利息收入

5,396.26
8,474.6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396.26
8,474.68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4,022.57
250,986.5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1,487.14
184,186.6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7,464.57
66,799.9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38,494.93
83,217.2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0,445.21
27,589.97

减:二、费用

254,451.60
689,910.55

1.管理人报酬
7.4.7.2.1
33,736.29
118,349.84

2.托管费
7.4.7.2.2
7,422.03
26,036.99

3.销售服务费
7.4.7.2.3
-
-

4.交易费用

9,036.10
38,534.3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204,257.18
506,989.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21,127.63
-319,642.1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21,127.63
-319,642.1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981,907.48
-1,656,725.44
8,325,182.0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21,127.63
-721,127.6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6,368.84
42,770.12
-93,598.7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916,063.50
-3,625,523.69
13,290,539.81

2.基金赎回款
-17,052,432.34
3,668,293.81
-13,384,138.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845,538.64
-2,335,082.95
7,510,455.6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871,607.68
-2,314,941.62
19,556,666.0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19,642.11
-319,642.1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889,700.20
977,858.29
-10,911,841.9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554,715.88
-1,835,079.25
11,719,636.63

2.基金赎回款
-25,444,416.08
2,812,937.54
-22,631,478.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981,907.48
-1,656,725.44
8,325,182.0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苏波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66号《关于准予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38,520,631.3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9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38,553,007.9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376.6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鹏华新丝路份额”)、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鹏华新丝路A份额”)、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鹏华新丝路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新丝路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并且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鹏华新丝路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新丝路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新丝路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鹏华新丝路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2:4:4的比例分别确认为场内鹏华新丝路份额、鹏华新丝路A份额、鹏华新丝路B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场内鹏华新丝路份额与鹏华新丝路A份额、鹏华新丝路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场内鹏华新丝路份额按照2份场内鹏华新丝路份额对应1份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1份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鹏华新丝路B份额按照1份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1份鹏华新丝路B份额对应2份场内鹏华新丝路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新丝路份额、鹏华新丝路A份额、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鹏华新丝路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1份鹏华新丝路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鹏华新丝路A份额、鹏华新丝路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新丝路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8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新丝路份额分配给鹏华新丝路A份额持有人。鹏华新丝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新丝路份额将按1份鹏华新丝路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或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新丝路份额、鹏华新丝路A份额、鹏华新丝路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341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鹏华新丝路份额20,537,936.00份基金份额、鹏华新丝路A份额41,075,869.00份基金份额和鹏华新丝路B份额41,075,869.00份基金份额于2015年8月24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2日表决通过的《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存续期限至2018年5月24日止。自2018年5月25日起,本基金更名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失效的同时《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53号文《关于终止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审核同意,本基金鹏华新丝路份额、鹏华新丝路A份额和鹏华新丝路B份额于2018年5月15日终止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丝路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日前日)止,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且于2018年4月2日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5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无。
债券交易
注:无。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权证交易
注: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3,736.29
118,349.8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139.44
17,875.94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0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422.03
26,036.9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2%,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注: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报告期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792,094.36
5,341.93
873,647.95
8,196.90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415
渤海租赁
2018年01月17日
重大事项
5.84
2018年7月17日
5.26
20,500
145,870.91
119,720.00
-

600084
中葡股份
2017年07月10日
重大事项
10.87
2018年6月13日
6.77
10,800
94,910.68
117,396.00
-

600217
中再资环
2018年03月29日
重大事项
6.13
2018年9月18日
5.52
8,100
52,472.03
49,653.00
-

603393
新天然气
2018年02月26日
重大事项
32.39
2018年5月29日
35.63
1,000
37,898.50
32,390.00
-

000796
凯撒旅游
2018年01月19日
重大事项
12.90
2018年7月19日
11.61
2,500
38,185.22
32,250.00
-

000812
陕西金叶
2017年12月07日
重大事项
4.76
2018年6月5日
4.28
6,750
47,252.47
32,130.00
-

603843
正平股份
2018年02月07日
重大事项
12.38
2018年06月12日
11.20
2,400
34,956.54
29,712.00
-

000564
供销大集
2017年11月28日
重大事项
4.78
2018年07月20日
4.29
5,700
49,851.36
27,246.00
-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5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日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6,714,007.2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440,497.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7,332,283.36元,第二层次563,596.40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5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日前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054,752.00
89.51


其中:股票
7,054,752.00
89.5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02,977.24
10.19

8
其他各项资产
23,626.68
0.30

9
合计
7,881,355.92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31,917.00
3.04

C
制造业
2,628,962.00
34.4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1,674.00
2.91

E
建筑业
248,925.00
3.26

F
批发和零售业
225,745.00
2.9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5,543.00
1.7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8,012.00
2.99

J
金融业
2,401,792.00
31.49

K
房地产业
338,949.00
4.4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3,700.00
1.1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458.00
0.2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767,677.00
88.73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962.00
0.07

B
采矿业
20,460.00
0.27

C
制造业
205,171.00
2.6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0,430.00
0.2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062.00
0.17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990.00
0.3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87,075.00
3.76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9,400
527,340.00
6.91

2
600519
贵州茅台
500
295,005.00
3.87

3
601166
兴业银行
13,900
207,666.00
2.72

4
000651
格力电器
5,600
199,864.00
2.62

5
600016
民生银行
31,100
178,203.00
2.34

6
601288
农业银行
49,200
177,120.00
2.32

7
600276
恒瑞医药
3,000
158,250.00
2.07

8
601398
工商银行
29,800
157,642.00
2.07

9
600030
中信证券
9,900
157,113.00
2.06

10
600000
浦发银行
15,500
151,900.00
1.9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595
欧普康视
1,300
50,362.00
0.67

2
000636
风华高科
2,900
31,146.00
0.42

3
002541
鸿路钢构
4,000
28,080.00
0.37

4
600057
厦门象屿
5,500
22,990.00
0.31

5
600803
新奥股份
2,200
21,868.00
0.2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730,902.00
9.58

2
601288
农业银行
579,789.00
7.60

3
600000
浦发银行
544,979.00
7.15

4
600519
贵州茅台
503,160.00
6.60

5
600016
民生银行
494,760.00
6.49

6
601988
中国银行
493,567.00
6.47

7
600028
中国石化
486,832.00
6.38

8
601166
兴业银行
477,928.00
6.27

9
601997
贵阳银行
445,814.00
5.85

10
600340
华夏幸福
432,298.00
5.67

11
000651
格力电器
427,970.00
5.61

12
600309
万华化学
411,419.00
5.39

13
000725
京东方A
395,072.00
5.18

14
000333
美的集团
389,471.00
5.11

15
601009
南京银行
372,703.00
4.89

16
601628
中国人寿
371,974.00
4.88

17
601939
建设银行
327,050.00
4.29

18
002044
美年健康
264,715.00
3.47

19
601688
华泰证券
260,436.00
3.41

20
603799
华友钴业
252,650.00
3.31

21
601211
国泰君安
247,957.00
3.25

22
000423
东阿阿胶
246,150.00
3.23

23
600153
建发股份
231,481.00
3.04

24
300072
三聚环保
230,624.00
3.02

25
000069
华侨城A
216,233.00
2.84

26
600837
海通证券
214,563.00
2.81

27
600023
浙能电力
210,734.00
2.76

28
000776
广发证券
200,317.00
2.63

29
600030
中信证券
196,779.00
2.58

30
601633
长城汽车
194,460.00
2.55

31
600383
金地集团
182,014.00
2.39

32
601021
春秋航空
179,681.00
2.36

33
601398
工商银行
175,342.00
2.30

34
600887
伊利股份
174,031.00
2.28

35
600276
恒瑞医药
170,890.00
2.24

36
601006
大秦铁路
165,941.00
2.18

37
000413
东旭光电
163,023.00
2.14

38
002146
荣盛发展
161,181.00
2.11

39
600271
航天信息
160,217.00
2.10

40
601155
新城控股
157,928.00
2.07

41
600741
华域汽车
156,077.00
2.05

42
000858
五 粮 液
154,975.00
2.03

43
601390
中国中铁
153,975.00
2.02

44
002241
歌尔股份
152,603.00
2.00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340
华夏幸福
431,314.00
5.66

2
601012
隆基股份
418,456.00
5.49

3
600000
浦发银行
415,913.00
5.45

4
600309
万华化学
398,631.00
5.23

5
601288
农业银行
393,231.00
5.16

6
000725
京东方A
374,525.00
4.91

7
600028
中国石化
368,377.00
4.83

8
600516
方大炭素
367,352.00
4.82

9
601988
中国银行
366,671.00
4.81

10
601628
中国人寿
347,956.00
4.56

11
000166
申万宏源
345,315.20
4.53

12
000768
中航飞机
340,629.00
4.47

13
002202
金风科技
332,463.40
4.36

14
601997
贵阳银行
332,030.00
4.35

15
601225
陕西煤业
306,364.00
4.02

16
600016
民生银行
299,468.00
3.93

17
600089
特变电工
297,875.88
3.91

18
601939
建设银行
293,481.00
3.85

19
601166
兴业银行
260,434.00
3.41

20
600893
航发动力
255,625.00
3.35

21
601009
南京银行
250,956.00
3.29

22
002044
美年健康
226,635.80
2.97

23
000423
东阿阿胶
218,495.00
2.86

24
300072
三聚环保
202,516.70
2.66

25
600837
海通证券
195,640.00
2.57

26
000792
盐湖股份
195,176.00
2.56

27
002673
西部证券
194,995.93
2.56

28
000333
美的集团
193,763.19
2.54

29
002092
中泰化学
187,224.00
2.45

30
600256
广汇能源
181,896.40
2.38

31
600383
金地集团
178,187.00
2.34

32
000651
格力电器
168,206.00
2.21

33
600771
广誉远
165,937.00
2.18

34
603799
华友钴业
165,432.00
2.17

35
601021
春秋航空
157,765.00
2.07

36
601390
中国中铁
156,098.00
2.05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3,094,017.6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1,519,269.00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浦发银行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公司”)成都分行于2018年1月19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银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监罚字【2018】2号),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2018年1月18日,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成都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成都分行内控管理严重失效,授信管理违规,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执行罚款46,175万元人民币。此外,对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对此,公司坚决支持和接受监管机构的上述处罚决定,并深表歉意。二、公司相关情况说明:针对成都分行上述违规经营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在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及时调整了成都分行经营班子,并对资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分类施策、强化管理,按照审慎原则计提风险拨备,稳妥有序化解风险。目前,成都分行已按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总体风险可控,客户权益未受影响,经营管理迈入正轨。在此基础上,公司在全行范围内认真开展举一反三教育整改工作,深刻反思,统一思想,吸取教训;端正全行经营理念,更加关注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平衡发展,强化统一法人管理;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合规内控体制机制建设,着重提升内控执行力和有效性,确保全行依法合规、稳健发展。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经营风险;坚持“回归本源、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协调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三、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处罚金额已全额计入2017年度公司损益,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201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8〕4号),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浦发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包括:(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三)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四)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五)提供不实说明材料、不配合调查取证;(六)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 (七)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八)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九)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十)违规通过同业投资转存款方式,虚增存款;(十一)票据资管业务在总行审批驳回后仍继续办理;(十二)对代理收付资金的信托计划提供保本承诺;(十三)以存放同业业务名义开办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并少计风险资产;(十四)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十五)修改总行理财合同标准文本,导致理财资金实际投向与合同约定不符;(十六)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函;(十七)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十八)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明显质价不符;(十九)收费超过服务价格目录,向客户转嫁成本。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 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382.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4.80

5
应收申购款
20,069.6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626.68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030
中信证券
157,113.00
2.06
重大事项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154,504.21
89.99


其中:股票
7,154,504.21
89.9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92,094.36
9.96

8
其他各项资产
3,696.35
0.05

9
合计
7,950,294.92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36,236.40
1.81

B
采矿业
899,059.00
11.97

C
制造业
4,526,102.68
60.2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9,396.00
2.52

E
建筑业
89,584.00
1.19

F
批发和零售业
275,069.10
3.6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952.00
0.15

H
住宿和餐饮业
20,008.00
0.27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0,190.00
1.07

J
金融业
631,529.03
8.41

K
房地产业
106,496.00
1.4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1,970.00
2.0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360.00
0.2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552.00
0.26

S
综合
-
-


合计
7,154,504.21
95.26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6
方大炭素
12,200
371,002.00
4.94

2
601012
隆基股份
9,900
355,806.00
4.74

3
000166
申万宏源
73,160
348,973.20
4.65

4
002202
金风科技
19,780
331,710.60
4.42

5
601225
陕西煤业
38,200
307,128.00
4.09

6
600089
特变电工
37,188
301,594.68
4.02

7
600893
航发动力
10,400
257,920.00
3.43

8
000768
中航飞机
14,800
247,160.00
3.29

9
000792
盐湖股份
15,500
200,570.00
2.67

10
002673
西部证券
21,499
197,145.83
2.6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93
航发动力
359,583.00
4.32

2
601225
陕西煤业
232,965.00
2.80

3
000166
申万宏源
225,359.00
2.71

4
600089
特变电工
158,270.00
1.90

5
002202
金风科技
138,722.00
1.67

6
601012
隆基股份
136,530.00
1.64

7
002092
中泰化学
131,174.00
1.58

8
600516
方大炭素
121,293.00
1.46

9
000768
中航飞机
93,582.00
1.12

10
002673
西部证券
83,449.00
1.00

11
000792
盐湖股份
81,699.00
0.98

12
600456
宝钛股份
81,528.00
0.98

13
601168
西部矿业
58,257.00
0.70

14
002185
华天科技
54,091.00
0.65

15
600075
新疆天业
41,174.00
0.49

16
600771
广誉远
39,674.00
0.48

17
600339
中油工程
38,387.00
0.46

18
601179
中国西电
37,239.00
0.45

19
600307
酒钢宏兴
35,138.00
0.42

20
600256
广汇能源
33,105.00
0.40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93
航发动力
342,689.48
4.12

2
601012
隆基股份
294,883.00
3.54

3
002202
金风科技
215,380.00
2.59

4
000166
申万宏源
183,364.00
2.20

5
601225
陕西煤业
153,318.00
1.84

6
600089
特变电工
147,988.00
1.78

7
600516
方大炭素
121,779.00
1.46

8
000697
炼石有色
108,782.00
1.31

9
000768
中航飞机
99,920.00
1.20

10
002673
西部证券
84,439.00
1.01

11
000792
盐湖股份
84,402.00
1.01

12
002092
中泰化学
81,713.00
0.98

13
600165
新日恒力
71,445.00
0.86

14
601168
西部矿业
59,592.00
0.72

15
002185
华天科技
56,573.00
0.68

16
600707
彩虹股份
52,575.00
0.63

17
600256
广汇能源
52,516.00
0.63

18
601179
中国西电
38,950.00
0.47

19
000617
中油资本
36,020.00
0.43

20
600307
酒钢宏兴
35,445.00
0.43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893,173.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078,893.48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69.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27.2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96.35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196
7,853.96
913.48
0.01
9,392,424.55
99.99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0,015.06
0.3195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新丝路
943
4,323.36
1,949.24
0.05
4,074,978.83
99.95

新丝路A
37
66,438.53
33,996.50
1.38
2,424,229.07
98.62

新丝路B
199
4,894.36
38,567.62
3.96
935,410.29
96.04

合计
1,179
6369.07
74,513.36
0.99
7,434,618.19
99.01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新丝路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朱晓琴
82,013.67
12.14

2
罗黔
41,587.46
6.16

3
谈兆广
38,136.86
5.65

4
黄燕
27,592.62
4.09

5
廖道雄
27,047.94
4.01

6
李怡名
24,785.29
3.67

7
刘子惠
24,291.22
3.60

8
王力
20,440.30
3.03

9
殷茵
19,277.61
2.85

10
张世君
19,150.67
2.84

新丝路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李怡名
1,711,547.09
69.63

2
丁懿雯
298,167.78
12.13

3
黄晖
110,302.46
4.49

4
黄英
104,415.53
4.25

5
郜巧莉
72,968.99
2.97

6
余志胜
53,188.92
2.16

7
深圳市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衍盛绝对收益
33,480.10
1.36

8
张双全
20,139.49
0.82

9
罗四倍
16,214.88
0.66

10
柏建华
10,327.95
0.42

新丝路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李雯霏
167,774.21
17.23

2
余朝东
112,715.64
11.57

3
杨柏松
47,283.70
4.85

4
黄捷盛
45,831.01
4.71

5
黄建辉
44,644.31
4.58

6
周小军
40,920.54
4.20

7
郭丽君
38,476.37
3.95

8
卢国辉
35,109.82
3.60

9
湖北开院科技咨询开发中心
23,099.65
2.37

10
薛铁湛
22,138.00
2.27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新丝路
8.11
0.0002


新丝路A
-
-


新丝路B
-
-


合计
8.11
0.0001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5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7,509,131.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509,131.5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6,851,492.0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4,967,285.5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93,338.03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新丝路
新丝路A
新丝路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256,401,269.95
41,075,869.00
41,075,869.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968,068.51
2,292,819.00
2,292,819.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890,774.75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8,031,779.30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1,750,135.89
165,406.57
-1,318,841.09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76,928.07
2,458,225.57
973,977.91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中调整的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3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1日17:00止。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自2018年5月25日起,原《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无。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转型为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采用量化增强策略在跟踪300指数的基础上进行增强。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70,000.00元(包括转型前及转型后费用)。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财富证券
1
17,166,871.26
38.48%
13,927.58
36.42%
-

天风证券
1
8,821,077.79
19.77%
8,038.62
21.02%
-

山西证券
1
7,015,491.80
15.73%
5,691.87
14.89%
-

平安证券
1
6,145,313.77
13.77%
5,600.41
14.65%
-

东北证券
1
5,071,596.00
11.37%
4,621.69
12.09%
-

中泰证券
2
328,542.00
0.74%
299.58
0.78%
-

广发证券
1
64,394.00
0.14%
58.71
0.15%
-

招商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爱建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安信证券
2
-
-
-
-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无。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2
1,541,268.00
25.81%
1,404.67
25.88%
-

天风证券
1
1,354,323.00
22.68%
1,234.23
22.74%
-

招商证券
1
1,061,400.48
17.77%
967.31
17.82%
-

方正证券
1
1,047,177.00
17.53%
954.31
17.58%
-

中泰证券
2
819,131.00
13.72%
746.84
13.76%
-

东方财富证券
1
148,767.00
2.49%
120.71
2.22%
-

东北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山西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增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转型后)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转型前)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
-
-
-
-
-
-

个人
1
20180312~20180318
-
5,405,405.00
5,405,405.00
-



2
20180312~20180321
-
20,269,821.00
20,269,821.00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基金合并份额和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强制调减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拆分份额。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