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高铁A份额(502031)、高铁B份额(502032)终止上市的公告
2019-02-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之高铁A份额、高铁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5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交易代码:502031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高铁B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交易代码:502032
终止上市日:2019年2月22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1月14日,于2018年11月15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1月15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分别于2019年1月23日和2019年1月24日发布了《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和《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2月1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剩余财产分配。本基金清算完成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5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1、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中海基金官网:www.zhfund.com
中海基金客服电话:021-38789788或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