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10-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9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8日17:00,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10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1、互联网金融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39,022,367.21份,占权益登记日互联网金融份额总份额数72,650,192.59的53.71%;
2、互联网金融A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3,444,580.00份,占权益登记日互联网金融A份额总份额数4,763,661.00的72.31%;
3、互联网金融B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2,579,029.00份,占权益登记日互联网金融B份额总份额数4,763,661.00的54.14%;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份额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1、互联网金融份额:同意票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37,796,273.49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96.8580%;反对票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1,189,570.78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3.0484%;弃权票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36,522.94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0.0936%;
2、互联网金融A份额:同意票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3,444,580.0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0%;
3、互联网金融B份额:同意票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2,579,000.0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99.9989%;反对票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29.0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0.0011%;弃权票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0%。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各类别基金份额达到各自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达到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将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10,000.00元,律师费40,000.00元,合计50,000.00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0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自2020年10月30日进入清算期,终止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及配对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关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