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企ETF增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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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企ETF增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通证券”)签署的协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10日
起增加海通证券为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申购、赎回代
码:“510270”,基金简称:“国企ETF”,基金扩位简称:“国企ETF”)的申购赎回代理
券商。投资者可以通过申赎代理券商办理“国企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新增申赎代理券商
代销机构 网站 客服电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95553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海通证券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咨询海通证券的
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
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
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
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