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ETF变更扩位证券简称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ETF变更扩位证
券简称的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26年1月19日起,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ETF变更扩位证券简称。涉及基金及变更情况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原扩位证券简称 变更后扩位简称
510570 兴业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中证500ETF 中证500ETF兴业
510370 兴业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00指数ETF 沪深300ETF兴业
530680 兴业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180指数ETF基金 上证180ETF兴业
563650 兴业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A500龙头ETF 中证A500ETF兴业
563620 兴业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由现金流全指ETF 全指现金流ETF兴业
上述基金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变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变更自2026年1月19日起生效。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6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价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证券经纪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证券经纪
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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