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1-04-16 文字大小 【 】 【打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发布了《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52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债ETF
  场内简称:长三角债
  扩位证券简称:长三角地方债ETF
  基金代码:511000
  终止上市日:2021年4月19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止。计票人于2021年3月15日在监督员的现场监督及公证员的现场公证下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
  本基金自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3月29日刊登了《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52号)同意。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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