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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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公告
2026年02月24日
上证公告(基金)【2026】372号
为促进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债ETF,基金代码:51101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6年02月25日起为国债ETF提供主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