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1-03-23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1230,场内简称:周期债,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16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周期债
基金主代码:511230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1年3月29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2月1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2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6日分别发布了《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并于2019年9月17日和2021年3月17日发布了两次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至此,本基金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16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ftfund.com
2、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3、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