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等规定披露媒介发布了《关于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权益,现发布《关于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关于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45号)。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国债十年
扩位证券简称:国债十年ETF
基金主代码:511290
终止上市日:2020年10月30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自2020年6月10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审议了《关于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7月14日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7月15日发布了《关于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20年7月16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9月1日止,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了《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45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