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2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货币ETF 基金代码 511700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日鑫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3034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日鑫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5021
下属基金简称 场内货币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511700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6年10月17日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罗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8月15日
其他 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场内货币ETF;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自2022年2月8日起增设C类份额;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平安日鑫A 0.01%
平安日鑫C 0.25%
场内货币 0.01%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申购赎回风险
(1)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在每个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累计申购/赎回或对单一账户的累计申购/赎回设定
上限。如果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申请接受后将使当日申购或赎回相关控制指标超过上限,则投资人的申购
或赎回申请可能确认失败。
(2)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申购,投资人可能面临无
法申购本基金的风险。
(3)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赎回,投资人可能面临无
法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4)如若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可能影响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损害
投资人利益。
(5)基金管理人可能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
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
2、场内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本基金E类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场内基金份额二级
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
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3、基金收益分配风险
(1)作为货币基金,大多数情况下,每日收益为正,但在极端情况下,当基金卖出债券所得收益及利
息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率之后可能为负,基金当日出现负收益。
(2)本基金场外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0.01元,若投资人申购份额较少,
由于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可能出现当日基金收益无法显示的情况。
(3)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每日收益分配计入投资人收益账户,当收益账户高于100元以上时,整百
元收益才兑付为基金份额转入投资人的证券账户。投资人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收益账户明细。投资人
卖出部分本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但投资人份额全部卖出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投
资人结清。
4、交易费用及二级市场流动性影响基金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E类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而言,其投资收益
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1)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部分券商在二级市场交易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将豁免征收交易佣金。通过其
他券商交易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将被收取交易佣金,交易佣金会减少投资人的买卖价差收益。
(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本基金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可能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即在
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本基金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时,本基金可能出现折价交易或溢价交易。特殊情
况下,本基金也可能出现平价交易。当本基金出现折价交易时,卖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承受折价卖出
的损失;当本基金出现溢价交易时,买入本基金的投资人需要承受溢价买入的损失。当买卖价差收益为负
值时,期间投资人的投资收益为负。
5、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
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本基金可能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
险管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流动性风险。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章节。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减少或应对基
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或延期办理、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被收取强制赎
回费、基金估值暂停等风险。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匹配。
(2)拟投资市场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现金等),本基金管理人在筛选投资标的及投资时也会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关注投资组合中
各类资产及投资标的的交易活跃程度与价格的连续性情况,合理配置资产,以防范流动性风险。综上所述,
一般情况下拟投资市场及资产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但是在特殊市场环境下本基金仍有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
的情形。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基金出现场外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
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巨额赎回业务的场内处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有关规定办理。具体措施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七、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处理方式”。
(4)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
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投资
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
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本基金实施备用的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收取强制赎回费;
(5)暂停基金估值;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当基金管理人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可能对投资者具有一定的潜在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不能申
购本基金、赎回申请不能确认或者赎回款项延迟到账等。提示投资者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合理做好投
资安排。
6、机会成本风险
由于本基金申购赎回的高效率使本基金对流动性要求更高,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
回的需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本基金长期收益可能低于市
场平均水平。
7、系统故障风险
本基金每日进行清算和收益分配,系统实现要求更高,可能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基金无法正常估值或办
理相关业务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