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24-03-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金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恒生消费,扩位证券简称:恒生消费ETF,
基金代码:513970)、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
科技港股,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50ETF,基金代码:513980)、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红利100,扩位证券简称:红利低波
100ETF,基金代码:515100)、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场内简称:景顺MSCI,扩位证券简称:MSCIA股ETF景顺,基金代码:512280)、景
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TMTETF,扩位证
券简称:TMTETF,基金代码:512220)(以下简称“相应基金”)自2024年3月27日起,
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
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1、销售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王凯伦
电话:021-80234217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