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2021-08-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关于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ETF”或“本基金”)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并于2021年8月10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8月10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8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备案报告》,并于2021年8月18日发布了《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关于本基金清算的详细内容请参见该日发布的清算报告。
  本基金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退出登记前,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08月26日,发放日为2021年09月01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百份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ETF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104.90元。
  本基金资产清算后续工作事项均将在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前完成,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手续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