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发布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护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现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12320,扩位简称:工银MSCI中国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35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扩位简称:工银MSCI中国ETF
  交易代码:512320
  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4年4月16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本基金自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北京证监局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资金发放公告》,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4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35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