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中证北京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1-21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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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 1
1、重要提示 ................................................................................................................................................... 2
1.1 重要提示 ......................................................................................................................................... 2
2、基金概况 ................................................................................................................................................... 2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
2.2 基金产品说明 ................................................................................................................................. 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4
4、财务报告 ................................................................................................................................................... 5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 5
4.2 清算损益表 ..................................................................................................................................... 6
4.3 报表附注 ......................................................................................................................................... 6
5、清算情况 ................................................................................................................................................. 10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 10
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 11
6、备查文件目录 ......................................................................................................................................... 11
6.1 备查文件目录 ............................................................................................................................... 11
6.2 存放地点 ....................................................................................................................................... 12
6.3 查阅方式 ....................................................................................................................................... 12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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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8
年 3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398 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正式生效,并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召集了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表决通过,
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发
布的《关于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本基金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进入清算
期,清算期间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止。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指定
人员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北京50ETF
场内简称 北京50(扩位简称:北京50ETF)
基金主代码 512850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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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码 51285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0年12月10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18,531,953.00份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8年11月9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
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
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
为、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
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会
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市
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
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
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
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
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北京5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
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
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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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398 号《关于准予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
予注册,由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
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业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640 号验资
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79,531,953.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600.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38 号《关于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的通知》核准,本基金
279,531,953.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有关约定,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本基金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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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06,160.91 981,104.56
结算备付金 5,777.23 5,469.89
存出保证金 2,035.81 16,909.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671,887.06 25,935,664.86
其中:股票投资 21,671,887.06 25,935,664.86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2,570.50
应收利息 769.20 681.86
应收申购款 - -
资产总计 22,586,630.21 26,972,401.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基金管理费 3,794.23 14,048.62
应付基金托管费 632.37 2,341.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258.54 18,016.06
应付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其他负债 91,412.92 220,000.00
负债合计 97,098.06 254,406.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8,531,953.00 23,531,953.00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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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3,957,579.15 3,186,042.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489,532.15 26,717,995.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586,630.21 26,972,401.41
注: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1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18,531,953.00
份,基金份额净值 1.2136 元。
4.2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
(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483,384.01
1、利息收入 1,744.66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33,398.76
3、投资收益 1,348,270.09
二、清算费用 34,365.83
1、交易费用 34,365.83
2、其他费用 -
三、清算收益(损失)总额 -517,749.84
减:所得税费用 -
减:税金及附加 -
四、清算净收益(损失) -517,749.84
注: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
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4.3 报表附注
4.3.1 基金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8〕398 号《关于准予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
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
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79,527,353.00 元(含所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640 号验资报告予以
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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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合同》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79,531,953.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600.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38 号《关于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的通知》核准,本基金
279,531,953.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
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
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
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衍
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权证、国债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
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80%。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北京 50 指数收益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中信建投中证
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的有关
约定,2020 年 12 月 10 日为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3.2 清算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和《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
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召集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
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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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中信建投中证
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布了《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3.3 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
4.3.4 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 4.3.1 所述,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期,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 4.3.5 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
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
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4.3.5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4.3.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5.1 清算期间
本清算期间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
4.3.5.2 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3.5.3 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4 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5 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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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6 清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
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
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
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
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
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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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
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5、清算情况
5.1 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5,777.23 元,该款项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收回。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035.81 元,该款项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收回。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股票投资市值为人民币 21,671,887.06 元,该项资产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卖出,卖出所得金额扣除股息红利税后共计人民币 21,163,663.36 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769.20 元,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结息
收回。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基金管理费为人民币 3,794.23 元、应付基金托管费为人
民币 632.37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1,258.54 元,在清算期间产生应付交
易费用人民币 11,270.80 元,上述款项均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91,412.92 元,包括应付审计费人民币
40,000.00 元,应付律师费人民币 40,000.00 元,应付公证费人民币 10,000.00 元,应
付指数使用费人民币 1,387.92 元,应付划款手续费人民币 25.00 元,其中公证费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支付,其他费用将于取得发票后支付或待基金托管人扣付。

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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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项目 金额/份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12 月 10 日基金净资产(单位:元) 22,489,532.1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17,749.84
二、2020 年 12 月 21 日基金净资产(单位:元) 21,971,782.31
三、2020 年 12 月 21 日基金总份额(单位:份) 18,531,953.00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1,971,782.31 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为 22,045,167.50 元,未变现其他资产为 8,027.73
元(其中结算备付金 5,777.23 元,存出保证金 2,035.81 元(前述结算备付金与存出保
证金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收回),应收利息 214.69 元),未了结负债为 81,412.92 元(其
中应付审计费 40,000.00 元,应付律师费 40,000.00 元,应付指数使用费 1,387.92 元,
应付汇划费 25.00 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
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等产生的利息
亦归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后在规定媒介向基金投资者公告。清
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便于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全部资产,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以垫付截至清算
款划款日未变现的应收利息(不含清算款划款日当日的应收利息)。基金管理人所垫付
的资金以及本次清算款划出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款划款日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亦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
收利息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资产回收时以银行实际结算
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与实际返还金额的差额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中信建投中证北京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月1日至2020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2
年 12 月 1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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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