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3-02-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发布了《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权益,现发布《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12920,扩位简称:MSCIETF新华,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3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扩位简称:MSCIETF新华
  交易代码:512920
  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3年2月8日
  二、 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本基金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23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于2023年1月9日发布了《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了《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1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3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