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东方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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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东方证券为一级交易商
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4年2月2日起,本公司增加东方证
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
办理方式以东方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1 513010 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港股科技 恒生科技30ETF
2 513070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HK消费50 港股消费50ETF
3 513200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港股医药 港股通医药ETF
4 516070 易方达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碳中和50 碳中和50ETF
5 516090 易方达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能源E 新能源ETF易方达
6 516510 易方达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云计算 云计算ETF
7 562990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碳中和E 碳中和100ETF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联系人:黄子健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