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3月22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6
2.5 信息披露方式 ......................................................................................................................................... 6
2.6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0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7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9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3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 47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 47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 47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7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8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 48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48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2 存放地点 ............................................................................................................................................. 57
13.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华安日经225ETF
场内简称 日经225(扩位简称:日经225ETF)
基金主代码 513880
交易代码 51388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6月12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6,47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9年6月25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标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标的ETF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日经225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ETF,标的ETF为股票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ETF,紧密跟踪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日本的境外证券投资基金,需要承担汇率风险、日本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牧云 许俊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596688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fxjd_hq@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66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B楼2118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 32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葛海蛟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中文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办公地址 - 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邮政编码 - -

2.5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 32层

2.6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208,916.08 1,247,539.04 2,289,837.23
本期利润 19,695,954.09 -5,695,896.66 -3,859,445.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03 -0.1099 -0.088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82% -10.90% -7.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82% -13.16% -7.6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7,965,335.06 -276,950.32 5,161,468.7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735 -0.0046 0.117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8,011,996.61 60,193,049.68 50,399,485.3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26 0.9954 1.146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2.26% -0.46% 14.6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8.42% 1.15% 8.98% 1.17% -0.56% -0.02%
过去六个月 1.06% 1.05% 1.07% 1.08% -0.01% -0.03%

过去一年 22.82% 1.02% 22.99% 1.06% -0.17% -0.04%
过去三年 -1.50% 1.18% -3.18% 1.21% 1.68% -0.03%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2.26% 1.20% 24.30% 1.25% -2.04% -0.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
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
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248只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6,040.77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倪斌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助理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6月12日 - 13年 硕士研究生,13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0年7月加入华安基金,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8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2月起,转型为华安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0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11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申万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1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沪港深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4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2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3年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3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港股通中国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
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
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
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
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
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
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
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
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
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
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
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
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
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
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
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
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
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
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
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
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
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
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4.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
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
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
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
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
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
数为8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3年,随着全球疫情影响的消散,日本经济呈现较为强劲的复苏势头,居民收入增长
与消费提振逐步形成正向循环,商业信心有所改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通胀缓步回升,
经济逐步走出困扰多年的通缩阴影,企业盈利水平大幅改善,而货币政策方面,相对欧美央行持
续加息抑制通胀,日央行仍维持了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日股整体处于比较有利的宏观环境,
另外,东京证券交易所积极推动上市公司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增强海外长期投资者的信心,日经
225指数全年表现较好。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22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82%,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2.99%。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我们认为,日本经济有望持续复苏,主要动力来自私人消费的持续增长以及中
国经济复苏对于日本出口的拉动,工资水平上升有望继续推动日本CPI保持相对合理区间,但同
时也需重点关注全球能源价格的超预期上行对市场的扰动。货币政策方面,我们认为日央行会重
点观察通胀的可持续性,大概率在今年逐步实现货币政策的正常化,这或许会对日股造成阶段性
扰动。日经225指数重仓行业集中于高端制造、零售消费与医药,代表了日本最具国际竞争力的
优势行业,作为全球重要的指数,与国内A股走势形成良好的互补,中长期看是值得投资者配置
的发达市场的核心指数。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
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7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出发,持续
加强合规风控与内审稽核工作:
在合规风控方面,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
资风险管理基础。坚持全流程风险管控,借助系统平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控制度
的各项要求,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提示及跟踪,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平交易、异常
交易、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等的监控。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
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在内审稽核方面,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对
公司前中后各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
升,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
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
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
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
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
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
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
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9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
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15772_B89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

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费泽旭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年3月22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02,381,173.13 2,545,326.41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31,277,656.42 57,759,958.11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331,277,656.42 57,759,958.11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433,658,829.55 60,305,284.52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92,184,485.18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087.88 9,787.87
应付托管费 8,521.96 2,446.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3,419,737.92 100,000.00
负债合计 95,646,832.94 112,234.8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276,470,000.00 60,47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8 61,541,996.61 -276,950.32
净资产合计 338,011,996.61 60,193,049.6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33,658,829.55 60,305,284.52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226元,基金份额总额276,470,000.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20,203,678.42 -5,449,096.41
1.利息收入 13,029.02 5,453.7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13,029.02 5,453.7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380,991.94 1,290,409.1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3,416,812.60 461,854.18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1,964,179.34 828,555.0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5,487,038.01 -6,943,435.7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53,039.77 -35,901.79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1,175,659.22 234,378.18
减:二、营业总支出 507,724.33 246,800.2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61,638.92 104,193.06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7.4.10.2.2 65,409.69 26,048.23
3.销售服务费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9 - -
7.税金及附加 13,151.41 1,724.88
8.其他费用 7.4.7.20 167,524.31 114,834.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695,954.09 -5,695,896.6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695,954.09 -5,695,896.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695,954.09 -5,695,896.66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60,470,000.00 - -276,950.32 60,193,049.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60,470,000.00 - -276,950.32 60,193,049.68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 216,000,000.00 - 61,818,946.93 277,818,946.9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9,695,954.09 19,695,954.09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216,000,000.00 - 42,122,992.84 258,122,992.8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4,500,000.00 - 52,198,655.48 336,698,655.48
2.基金赎 -68,500,000.00 - -10,075,662.64 -78,575,662.64

回款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 - - -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76,470,000.00 - 61,541,996.61 338,011,996.6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43,970,000.00 - 6,429,485.39 50,399,485.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43,970,000.00 - 6,429,485.39 50,399,485.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 16,500,000.00 - -6,706,435.71 9,793,564.2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5,695,896.66 -5,695,896.66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16,500,000.00 - -1,010,539.05 15,489,460.9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9,500,000.00 - -865,357.13 28,634,642.87
2.基金赎回款 -13,000,000.00 - -145,181.92 -13,145,181.92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 - - -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60,470,000.00 - -276,950.32 60,193,049.6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学华 朱学华 陈松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23号《关于准予华安三菱
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9年6月12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74,970,0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
成份股、境外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等。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
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
衍生产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境内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90%。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日经225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本
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
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
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
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
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
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
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
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
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
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
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
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
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
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
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
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
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
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
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
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
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
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
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
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
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
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
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
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
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
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
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
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
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
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
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
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
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
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
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
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
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
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
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
利得或损失;
(7)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
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
上,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
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
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
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
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
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
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
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
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
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
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
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
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
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
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02,381,173.13 2,545,326.41
等于:本金 102,378,843.19 2,544,806.89
加:应计利息 2,329.94 519.52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02,381,173.13 2,545,326.41

注: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活期存款中人民币活期存款本金为人民7,680,695.49元,应计
利息为人民币2,329.90元;外币活期存款本金折合人民币94,698,147.70元,应计利息折合人民
币0.04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活期存款中人民币活期存款为人民币2,401,359.95元,
外币活期存款折合人民币143,966.46元。

本基金外币存款余额构成列示如下: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币种 外币本金 外币应计利息 外币总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元 1,885,928,897.00 0.88 1,885,928,897.88 0.050213 94,698,147.74
合计 94,698,147.74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币种 外币本金 外币应计利息 外币总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日元 2,749,655.00 0.34 2,749,655.34 0.052358 143,966.46
合计 143,966.4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314,827,857.31 - 331,277,656.42 16,449,799.11
其他 - - - -
合计 314,827,857.31 - 331,277,656.42 16,449,799.11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56,797,197.01 - 57,759,958.11 962,761.10
其他 - - - -
合计 56,797,197.01 - 57,759,958.11 962,761.10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信息披露费 80,000.00 50,000.00
预提审计费用 50,000.00 50,000.00
ETF申赎证券清算款 3,289,737.92 -
合计 3,419,737.92 100,000.00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0,470,000.00 60,470,000.00
本期申购 284,500,000.00 284,5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8,500,000.00 -68,500,000.0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76,470,000.00 276,470,000.00

注: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8,462,158.66 -8,739,108.98 -276,950.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8,462,158.66 -8,739,108.98 -276,950.32
本期利润 4,208,916.08 15,487,038.01 19,695,954.0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35,294,260.32 6,828,732.52 42,122,992.84
其中:基金申购款 46,169,093.25 6,029,562.23 52,198,655.48
基金赎回款 -10,874,832.93 799,170.29 -10,075,662.6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7,965,335.06 13,576,661.55 61,541,996.61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3,029.02 5,453.7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
其他 - -
合计 13,029.02 5,453.71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无。
7.4.7.10.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0.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0.5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64,965,818.89 9,789,409.85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61,203,053.37 9,295,901.15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额 109,595.09 14,374.04
减:交易费用 236,357.83 17,280.48
基金投资收益 3,416,812.60 461,854.18

7.4.7.12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无。
7.4.7.12.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2.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964,179.34 828,555.01
合计 1,964,179.34 828,555.01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5,487,038.01 -6,943,435.70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15,487,038.01 -6,943,435.70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15,487,038.01 -6,943,435.70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替代损益收入 1,175,659.22 234,378.18
合计 1,175,659.22 234,378.18

7.4.7.19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5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汇划费 37,524.31 14,834.08
合计 167,524.31 114,834.08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境外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4 基金交易
无。
7.4.10.1.5 权证交易
无。
7.4.10.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61,638.92 104,193.06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274.89 -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256,364.03 104,193.06
应支付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 -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5,409.69 26,048.23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
务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6月12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5,000,000.00 25,000,00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5,000,000.00 25,000,0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04% 41.34%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7,683,025.83 13,029.02 2,401,360.39 5,453.71
中银香港 94,698,147.30 - 143,966.02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保管,
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无。
7.4.12 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ETF,标的ETF为股票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ETF,紧密跟踪指数,其风
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日本的境外
证券投资基金,需要承担汇率风险、日本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本基金在
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通过投资于标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
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
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
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
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
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
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
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
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
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
存放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
银行以及其委托的境外托管行,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
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通过有资格的经纪商进行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发生
的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
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
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
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持有与
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
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本基金与
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本基金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
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
限一般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5%。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
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7,683,025.83 - - 94,698,147.30 102,381,173.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331,277,656.42 331,277,656.42
资产总计 7,683,025.83 - - 425,975,803.72 433,658,829.55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4,087.88 34,087.88
应付托管费 - - - 8,521.96 8,521.96

应付清算款 - - - 92,184,485.18 92,184,485.18
其他负债 - - - 3,419,737.92 3,419,737.92
负债总计 - - - 95,646,832.94 95,646,832.94
利率敏感度缺口 7,683,025.83 - - 330,328,970.78 338,011,996.61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2,545,326.41 - - - 2,545,326.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7,759,958.11 57,759,958.11
资产总计 2,545,326.41 - - 57,759,958.11 60,305,284.52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9,787.87 9,787.87
应付托管费 - - - 2,446.97 2,446.97
其他负债 - - - 100,000.00 100,000.00
负债总计 - - - 112,234.84 112,234.84
利率敏感度缺口 2,545,326.41 - - 57,647,723.27 60,193,049.68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
行了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2年12月31日:同),因此市场
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2年12月31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以非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美元 折合人民币 港币 折合人民币 日元 折合人民币元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 合计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货币资金 - - 94,698,147.74 - 94,698,147.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31,277,656 - 331,277,656.4

.42 2
资产合计 - - 425,975,804.16 - 425,975,804.16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应付清算款 - - 92,184,485.18 - 92,184,485.18
负债合计 - - 92,184,485.18 - 92,184,485.18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口净额 - - 333,791,318.98 - 333,791,318.98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美元 折合人民币 港币 折合人民币 日元 折合人民币元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 合计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货币资金 - - 143,966.46 - 143,966.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7,759,958.11 - 57,759,958.11
资产合计 - - 57,903,924.57 - 57,903,924.57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负债合计 -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口净额 - - 57,903,924.57 - 57,903,924.57

7.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升值5% 16,689,565.95 2,895,196.23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贬值5% -16,689,565.95 -2,895,196.23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ETF,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
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
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
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
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
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
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
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331,277,656.42 98.01 57,759,958.11 95.96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331,277,656.42 98.01 57,759,958.11 95.96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决定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除上述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5% 11,554,686.80 1,935,774.19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5% -11,554,686.80 -1,935,774.19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
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331,277,656.42 57,759,958.11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331,277,656.42 57,759,958.11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对于公开市
场交易的股票、债券等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
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
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无。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5.1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5.2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5.3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2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331,277,656.42 76.39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2,381,173.13 23.61
8 其他各项资产 - -
9 合计 433,658,829.55 100.00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指数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8.4.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指数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8.4.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无。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无。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及卖出股票及存托凭证。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MAXIS NIKKEI 225 ETF 股票型 交易型开放式(ETF) Mitsubishi UFJ Kokusai Asset Management Co.,Ltd 331,277,656.42 98.01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无。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907 70,762.73 141,433,798.00 51.16 135,036,202.00 48.84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000,000.00 9.04
2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6号混合投资私募基金 20,500,000.00 7.41
3 BARCLAYS BANK PLC 13,947,612.00 5.04
4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朴润3号私募基金 12,000,000.00 4.34
5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9号混合投资私募基金 12,000,000.00 4.34
6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2号私募基金 8,000,000.00 2.89
7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8号混合投资私募基金 8,000,000.00 2.89
8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20号混合投资私募基金 8,000,000.00 2.89
9 唐剑峰 5,869,200.00 2.12
10 杨继东 5,100,000.00 1.8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无。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6月12日)基金份额总额 274,970,0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0,47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84,5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8,5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6,470,000.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
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为人民币50,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Instinet - - - 236,357.85 100.00 -
长江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国投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4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选择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交易服务和清算支持,具有良好声誉和财务状况的国内外
经纪商。具体标准如下: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可
靠、诚信,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规范,交易能力较强,近三年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
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能积极为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
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3)具备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差错少,能够有效执行投资指令,取得较高质量的
交易成交结果,交易和清算支持多种方案,软件再开发的能力强,系统稳定安全等;
(4)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
金投资赢取机会;
(5)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QDII券商选择程序:
(1)对境内外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券商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券商研
究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填写《新增券商申请审核表》及《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券商,境外券商填写《新增券
商申请审核表》,境内券商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券商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
行阐述。
(3)候选券商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券商申请审核表》、《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
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开户及协议签署
集中交易部与被选择的境外券商进行开户工作,与被选择的境内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
用协议》,完成后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境外券商:
无。
(2)境内券商:
无。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Instinet - - - - - - 384,199,532.54 100.00
长江证券 - -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 -
国投证券 - -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月5日
2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2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月20日
3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2月20日
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2月24日
5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3月3日
6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年3月3日

产品资料概要 站
7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3月16日
8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ETF(QDII)2022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3月30日
9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ETF(QDII)2023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4月21日
10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4月28日
1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5月24日
1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6月1日
1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7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3日

20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ETF(QDII)2023年第2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20日
21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8日
2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9日
2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16日
2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16日
2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公募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22日
26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ETF(QDII)2023年中期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30日
27 关于终止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31日
28 关于终止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9月1日
29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9月13日
30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9月27日
3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0月12日
32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ETF(QDII)2023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0月24日
33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年10月31日

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站
3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有资金投资公募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1月10日
35 关于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1月20日
3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1月22日
3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1月23日
3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2月22日
39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2月26日
40 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2月26日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230101~20230605 25,000,000.00 0.00 0.00 25,000,000.00 9.04
2 20230523~20230711 8,602,700.00 201,637 ,112.00 196,292,2 00.00 13,947,612.00 5.04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形。如该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将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2、《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3、《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设立的文
件;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