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3月22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3
13.2 存放地点 .................................................................. 63
13.3 查阅方式 .................................................................. 6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
场内简称 港股100(扩位简称:港股通100ETF)
基金主代码 5139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4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6,978,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8年5月25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组合复制策略 2、替代性策略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权证投资策略 7、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8、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华交易服务港股通精选100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牧云 任航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99
传真 021-68863414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B楼2118室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 32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 32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715,224.00 -38,953,504.69 -27,180,102.74
本期利润 -24,860,271.25 -18,503,780.26 -75,861,200.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98 -0.0778 -0.224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68% -9.25% -19.8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00% -9.81% -14.5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5,716,666.27 -49,086,144.50 -16,552,813.3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029 -0.2338 -0.080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0,781,047.28 180,908,390.01 196,774,483.1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410 0.8616 0.955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5.90% -13.84% -4.4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00% 1.40% -5.09% 1.44% 0.09% -0.04%
过去六个月 -11.38% 1.37% -11.93% 1.41% 0.55% -0.04%
过去一年 -14.00% 1.33% -16.22% 1.38% 2.22% -0.05%
过去三年 -33.72% 1.56% -36.56% 1.62% 2.84% -0.06%
过去五年 -18.09% 1.47% -21.15% 1.53% 3.06%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5.90% 1.44% -26.16% 1.50% 0.26%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
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
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248只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6,040.77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倪斌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助理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9月10日 - 13年 硕士研究生,13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0年7月加入华安基金,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8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2月起,转型为华安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0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3月至2022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11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申万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1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沪港深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4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2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3年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3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港股通中国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
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
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
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
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
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
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
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
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
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
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
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
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
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
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
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
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
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
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
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
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
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
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
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
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
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
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
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
数为8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3年,年初随着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和港股基本面预期逐步改善,港股一度出现反弹,
尤其互联网等行业回升明显,但后续随着国内部分景气指标走弱,经济复苏过程中补库进程有所
波折,经济基本面偏弱令港股市场下半年有所承压,而海外多重不利因素也是持续对港股造成冲
击,包括一季度的欧美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美联储加息预期的提升以及海外地缘冲突等一系列因
素,使得市场对于港股避险心态持续上升,全年对港股市场产生较大扰动。指数全年震荡下行,
表现不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41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0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2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随着国内相关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经济有望继续平稳复苏,经济数据预计将
呈现边际改善趋势,国内经济基本面稳中向好的趋势有望对港股形成有力支撑。而海外随着美联
储结束加息并逐步开启降息,外部流动性收紧的担忧预计大幅缓和。但同时也须关注海外地缘冲
突风险,尤其是下半年的美国大选可能对港股造成的扰动。整体看,港股的基本面、资金面以及
风险偏好都有望在2024年迎来较大改善。本基金跟踪不含A+H的纯港股投资标的,我们认为,港
股经前期大幅回调后,估值优势显著,具备中长期配置价值。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
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出发,持续
加强合规风控与内审稽核工作:
在合规风控方面,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
资风险管理基础。坚持全流程风险管控,借助系统平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控制度
的各项要求,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提示及跟踪,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平交易、异常
交易、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等的监控。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
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在内审稽核方面,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对
公司前中后各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
升,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
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
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
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人、组合投资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
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
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
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
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
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本托管人认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
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2120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

基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楼茜蓉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年3月22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4,075,230.88 6,562,884.85
结算备付金 - 193.03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57,227,585.09 176,674,238.83
其中:股票投资 157,227,585.09 176,674,238.8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31,676.97 28,543.09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161,334,492.94 183,265,859.80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34.62 339.92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0,274.38 98,713.41
应付托管费 13,379.03 16,452.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459,757.63 2,241,964.23
负债合计 553,445.66 2,357,469.7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216,978,000.00 209,978,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8 -56,196,952.72 -29,069,609.99
净资产合计 160,781,047.28 180,908,390.0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61,334,492.94 183,265,859.80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410元,基金份额总额216,978,000.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23,273,395.97 -16,699,871.11
1.利息收入 63,587.01 86,016.6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63,587.01 86,016.68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654,796.33 -38,979,876.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17,425,421.66 -43,068,674.6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2 - -
股利收益 7.4.7.13 3,770,625.33 4,088,798.3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4 -10,145,047.25 20,449,724.4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5 462,860.60 1,744,264.05
减:二、营业总支出 1,586,875.28 1,803,909.1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020,032.77 1,203,400.81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7.4.10.2.2 170,005.42 200,566.8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信用减值损失 7.4.7.16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17 396,837.09 399,941.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860,271.25 -18,503,780.2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860,271.25 -18,503,780.2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860,271.25 -18,503,780.26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209,978,000.00 - -29,069,609.99 180,908,390.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209,978,000.00 - -29,069,609.99 180,908,390.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 7,000,000.00 - -27,127,342.73 -20,127,342.7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24,860,271.25 -24,860,271.25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7,000,000.00 - -2,267,071.48 4,732,928.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1,000,000.00 - -26,892,343.48 124,107,656.52
2.基金赎回款 -144,000,000.00 - 24,625,272.00 -119,374,728.00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 - - -

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16,978,000.00 - -56,196,952.72 160,781,047.2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205,978,000.00 - -9,203,516.87 196,774,483.1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205,978,000.00 - -9,203,516.87 196,774,483.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 4,000,000.00 - -19,866,093.12 -15,866,093.1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8,503,780.26 -18,503,780.26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4,000,000.00 - -1,362,312.86 2,637,687.1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6,000,000.00 - -35,378,875.94 160,621,124.06
2.基金赎回款 -192,000,000.00 - 34,016,563.08 -157,983,436.92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 - - -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09,978,000.00 - -29,069,609.99 180,908,390.0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学华 朱学华 陈松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第369号《关于准予华安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
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84,978,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2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CES港股通精选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84,978,000.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62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284,978,000.00份基金份额于2018年5月25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
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华交易服务港股通精选100指数,投资目
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
成分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分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
非成分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权证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
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和备选成
分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华交易服务港股通精选100指
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ETF,于2018年5月30日募集成立
了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安CES港股
通精选100ETF联接”)。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
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
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
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
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
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
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
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
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
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
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
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
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
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
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
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
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
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
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
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
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
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
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
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
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
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
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
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
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
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
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
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
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
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
算的金额,以及由本基金申购对价包含可以现金替代时被可以替代成分股票在未补足(或未强制
退款)前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而来的未实现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
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
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
(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
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
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
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
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
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
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以及出借证券
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
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
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
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经汇率调整)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以使收益
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不须
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
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
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
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
发布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
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
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及在银
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于发布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
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
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
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
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
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
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
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4,075,230.88 6,562,884.85
等于:本金 4,074,443.37 6,561,573.28
加:应计利息 787.51 1,311.57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4,075,230.88 6,562,884.8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91,915,801.11 - 157,227,585.09 -34,688,216.0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91,915,801.11 - 157,227,585.09 -34,688,216.02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01,217,407.60 - 176,674,238.83 -24,543,168.77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201,217,407.60 - 176,674,238.83 -24,543,168.77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余额。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余额。
7.4.7.5 其他资产
无余额。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79,757.63 138,619.09
其中:交易所市场 79,757.63 138,619.09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应付指数使用费 200,000.00 200,000.00
预提费用 180,000.00 180,000.00
应付替代款 - 1,723,345.14
合计 459,757.63 2,241,964.23

注:应付替代款指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本基金时,替代价格与实际买入成本或强制
退款成本之差乘以替代数量的金额。
7.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09,978,000.00 209,978,000.00
本期申购 151,000,000.00 151,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44,000,000.00 -144,000,000.0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16,978,000.00 216,978,000.00

注: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7.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9,086,144.50 20,016,534.51 -29,069,609.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49,086,144.50 20,016,534.51 -29,069,609.99
本期利润 -14,715,224.00 -10,145,047.25 -24,860,271.2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915,297.77 -351,773.71 -2,267,071.48
其中:基金申购款 -40,456,402.39 13,564,058.91 -26,892,343.48
基金赎回款 38,541,104.62 -13,915,832.62 24,625,272.0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5,716,666.27 9,519,713.55 -56,196,952.72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0,499.42 53,164.0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2,818.65 31,511.04
其他 268.94 1,341.58
合计 63,587.01 86,016.68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7,425,421.66 -43,068,674.65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
合计 -17,425,421.66 -43,068,674.65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18,216,793.16 178,442,923.25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35,117,519.40 220,701,733.55
减:交易费用 524,695.42 809,864.35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7,425,421.66 -43,068,674.65

7.4.7.10.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119,374,728.00 157,983,436.92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119,374,728.00 157,983,436.92
减:赎回股票成本总额 - -
减:交易费用 - -
赎回差价收入 - -

7.4.7.10.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0.5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1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无。
7.4.7.12 衍生工具收益
7.4.7.12.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2.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3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3,770,625.33 4,088,798.38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3,770,625.33 4,088,798.38

7.4.7.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45,047.25 20,449,724.43
股票投资 -10,145,047.25 20,449,724.43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10,145,047.25 20,449,724.43

7.4.7.15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替代损益 462,860.60 1,744,264.05
合计 462,860.60 1,744,264.05

注:替代损益是指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本基金时,补入被替代股票的实际买入成本
与申购确认日估值的差额,或强制退款的被替代股票在强制退款计算日与申购确认日估值的差额。
7.4.7.16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17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指数使用费 200,000.00 200,000.00
其他 400.00 402.00
银行汇划费 3,183.28 4,029.62
证券组合费 13,253.81 15,509.89
合计 396,837.09 399,941.51

注:根据《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与中华证券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收取标准为每年本基金的资产净值的0.04%,收取下限为每季5万元,逐日累计,每
年支付一次。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指数使用费,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不设下限。计算
方法如下:
日指数许可使用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4%/当年天数。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无。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20,032.77 1,203,400.81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483.97 -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014,548.80 1,203,400.8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
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0,005.42 200,566.8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无。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8,487,600.00 13.13 37,628,700.00 17.92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75,230.88 40,499.42 6,562,884.85 53,164.0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无。
7.4.12 期末(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
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本基金在日
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
基金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例如因受相关法规限制而无法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等
情况)导致无法获得或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
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
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
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
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
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
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
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
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
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
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
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农业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
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
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
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2022年12月31日:同)。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来自调整基金投资组合时,由于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导致本基金难以及时完成组合调整,
或承受较大市场冲击成本,从而造成基金投资组合收益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
不计息,本基金赎回基金份额采用一篮子股票形式,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
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
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
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
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
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2023年
12月31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
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
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4,075,230.88 - - - 4,075,230.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57,227,585.09 157,227,585.09
应收股利 - - - 31,676.97 31,676.97
资产总计 4,075,230.88 - - 157,259,262.06 161,334,492.94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80,274.38 80,274.38
应付托管费 - - - 13,379.03 13,379.03
应付清算款 - - - 34.62 34.62
其他负债 - - - 459,757.63 459,757.63
负债总计 - - - 553,445.66 553,445.66
利率敏感度缺口 4,075,230.88 - - 156,705,816.40 160,781,047.28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 6,562,884.85 - - - 6,562,884.85
结算备付金 193.03 - - - 193.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76,674,238.83 176,674,238.83
应收股利 - - - 28,543.09 28,543.09
资产总计 6,563,077.88 - - 1 76,702,781.92 183,265,859.80
负债
应付清算款 - - - 339.92 339.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98,713.41 98,713.41
应付托管费 - - - 16,452.23 16,452.23
其他负债 - - - 2,241,964.23 2,241,964.23
负债总计 - - - 2,357,469.79 2,357,469.79
利率敏感度缺口 6,563,077.88 - - 1 74,345,312.13 180,908,390.0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2年12月31日:同),因此市场
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2年12月31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不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
汇头寸进行监控。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美元 折合人民币 港币 折合人民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 合计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7,227,585.09 - 157,227,585.09
应收股利 - 31,676.97 - 31,676.97
资产合计 - 157,259,262.06 - 157,259,262.06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口净额 - 157,259,262.06 - 157,259,262.06
项目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美元 折合人民币 港币 折合人民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 合计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6,674,238.83 - 176,674,238.83
应收股利 - 28,543.09 - 28,543.09
资产合计 - 176,702,781.92 - 176,702,781.92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口净额 - 176,702,781.92 - 176,702,781.92

7.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
港币相对人民币升值5% 7,860,000.00 8,840,000.00
港币相对人民币贬值5% -7,860,000.00 -8,840,000.00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所面临的
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
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
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
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分股权重方法构建组合。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
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
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
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
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157,227,585.09 97.79 176,674,238.83 97.66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157,227,585.09 97.79 176,674,238.83 97.66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决定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除上述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5% 7,417,907.26 8,320,000.00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5% -7,417,907.26 -8,320,000.00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157,227,585.09 176,535,857.91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138,380.92
合计 157,227,585.09 176,674,238.83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
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
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138,380.92 138,380.92
当期购买 - 0.00 0.00
当期出售/结算 - 3,096,394.09 3,096,394.09
转入第三层次 - 0.00 0.00
转出第三层次 - -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2,958,013.17 2,958,013.17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2,958,013.17 2,958,013.1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0.00 0.00
期末余额 - 0.00 0.00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融资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0.0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1,026,578.56 1,026,578.56
当期购买 - - -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711,618.20 711,618.20
转出第三层次 - 1,135,614.86 1,135,614.86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464,200.98 -464,200.98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464,200.98 -464,200.98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 -
期末余额 - 138,380.92 138,380.92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融资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73,237.28 -573,237.28

注: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第三层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本
基金持有的第三层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尚在限售期内的股票投资)。于
2023年度,本基金从第三层次转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限售期结束可正常交易的股票投资
(2022年度:同)。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公允 采用的估值 不可观察输入值

价值 技术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值 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 - - - - -
项目 上年度末公允价值 采用的估值技术 不可观察输入值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值 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流通受限股票 137,036.55 市场法 可比公司股价变动率 31.52%-87.71% 负相关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2年12
月31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基金申购款
于2023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124,107,656.52元(2022年度:
160,621,124.06元),均为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2022年度:同)。

(2) 除基金申购款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57,227,585.09 97.45
其中:股票 157,227,585.09 97.4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075,230.88 2.53
8 其他各项资产 31,676.97 0.02
9 合计 161,334,492.94 100.00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157,227,585.09元,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为97.7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指数投资股票。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 -
原材料 327,177.14 0.20
工业 10,299,556.42 6.41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28,664,925.77 17.83
日常消费品 10,539,563.33 6.56
医疗保健 7,005,941.52 4.36
金融 49,034,281.90 30.50
信息技术 9,930,132.21 6.18
通信服务 19,428,572.91 12.08
公用事业 8,776,745.71 5.46
房地产 13,220,688.18 8.22
合计 157,227,585.09 97.7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5 汇丰控股 286,400 16,351,108.70 10.17
2 01299 友邦保险 234,400 14,455,042.72 8.99
3 00700 腾讯控股 54,000 14,367,574.37 8.94
4 03690 美团-W 128,320 9,523,835.72 5.92
5 00388 香港交易所 26,100 6,338,827.66 3.94
6 01810 小米集团-W 360,800 5,100,641.15 3.17

7 02378 保诚 56,600 4,482,925.34 2.79
8 02015 理想汽车-W 26,100 3,479,259.51 2.16
9 09633 农夫山泉 82,800 3,387,830.97 2.11
10 02888 渣打集团 54,800 3,245,336.94 2.02
11 00669 创科实业 37,500 3,162,141.41 1.97
12 01024 快手-W 62,700 3,008,618.68 1.87
13 00016 新鸿基地产 35,500 2,716,824.90 1.69
14 09987 百胜中国 8,400 2,528,788.79 1.57
15 00002 中电控股 41,500 2,423,843.98 1.51
16 02269 药明生物 87,500 2,347,109.80 1.46
17 00027 银河娱乐 54,000 2,140,944.75 1.33
18 00001 长和 55,000 2,085,891.89 1.30
19 02020 安踏体育 28,600 1,963,280.32 1.22
20 01109 华润置地 74,000 1,877,687.84 1.17
21 02388 中银香港 87,000 1,671,432.17 1.04
22 01113 长实集团 44,000 1,563,048.26 0.97
23 09868 小鹏汽车-W 27,100 1,392,470.47 0.87
24 01928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 66,400 1,374,953.23 0.86
25 02313 申洲国际 18,500 1,347,911.63 0.84
26 00011 恒生银行 15,700 1,295,427.90 0.81
27 01093 石药集团 195,200 1,284,251.49 0.80
28 01801 信达生物 33,000 1,278,449.87 0.80
29 00267 中信股份 179,000 1,265,264.36 0.79
30 00006 电能实业 30,500 1,250,696.88 0.78
31 00003 香港中华煤气 229,924 1,246,003.13 0.77
32 02319 蒙牛乳业 65,000 1,236,990.30 0.77
33 00992 联想集团 124,000 1,227,094.38 0.76
34 02328 中国财险 142,000 1,194,180.47 0.74
35 00688 中国海外发展 90,000 1,122,262.85 0.70
36 00066 港铁公司 38,500 1,057,150.94 0.66
37 00291 华润啤酒 34,000 1,053,752.62 0.66
38 02331 李宁 54,000 1,022,759.89 0.64
39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15,800 1,014,449.85 0.63
40 00175 吉利汽车 124,000 965,269.30 0.60
41 06618 京东健康 26,200 928,349.89 0.58
42 01997 九龙仓置业 37,000 885,195.70 0.55
43 02688 新奥能源 16,300 849,354.70 0.53
44 00288 万洲国际 184,500 842,675.85 0.52
45 01177 中国生物制药 232,000 729,543.35 0.45
46 00788 中国铁塔 960,000 713,376.38 0.44
47 00322 康师傅控股 80,000 690,177.15 0.43
48 00083 信和置业 88,000 677,055.09 0.42
49 01929 周大福 61,600 648,665.03 0.40

50 00012 恒基地产 29,470 642,286.60 0.40
51 00285 比亚迪电子 18,500 613,601.56 0.38
52 00960 龙湖集团 54,000 611,698.50 0.38
53 01821 ESR 62,400 610,719.78 0.38
54 01038 长江基建集团 15,500 606,804.91 0.38
55 06862 海底捞 46,000 606,116.18 0.38
56 00268 金蝶国际 57,000 587,828.67 0.37
57 00135 昆仑能源 90,000 574,180.99 0.36
58 00004 九龙仓集团 25,000 569,785.83 0.35
59 00836 华润电力 40,000 566,931.23 0.35
60 00762 中国联通 126,000 559,500.23 0.35
61 00019 太古股份公司A 9,000 539,110.28 0.34
62 00151 中国旺旺 122,000 521,837.72 0.32
63 09626 哔哩哔哩-W 5,900 500,450.93 0.31
64 03800 协鑫科技 443,000 497,804.77 0.31
65 00868 信义玻璃 61,000 484,247.72 0.30
66 01876 百威亚太 35,400 469,012.35 0.29
67 00384 中国燃气 67,000 468,126.07 0.29
68 01548 金斯瑞生物科技 26,000 467,935.76 0.29
69 00968 信义光能 110,000 454,559.95 0.28
70 01193 华润燃气 19,000 440,785.41 0.27
71 00020 商汤-W 413,000 434,151.88 0.27
72 00241 阿里健康 112,000 430,345.75 0.27
73 01044 恒安国际 15,000 394,885.37 0.25
74 01066 威高股份 55,600 383,436.18 0.24
75 09896 名创优品 10,400 378,401.22 0.24
76 00101 恒隆地产 37,000 364,807.92 0.23
77 02618 京东物流 40,800 361,603.53 0.22
78 06186 中国飞鹤 93,000 359,869.02 0.22
79 01209 华润万象生活 14,000 353,335.18 0.22
80 06110 滔搏 64,000 352,628.33 0.22
81 00270 粤海投资 68,000 350,018.41 0.22
82 03311 中国建筑国际 42,000 343,693.00 0.21
83 01972 太古地产 24,000 343,638.62 0.21
84 00017 新世界发展 31,250 343,230.83 0.21
85 03692 翰森制药 24,000 342,768.65 0.21
86 00881 中升控股 19,500 330,099.70 0.21
87 01308 海丰国际 27,000 329,827.83 0.21
88 00144 招商局港口 34,000 327,834.15 0.20
89 01378 中国宏桥 56,500 327,177.14 0.20
90 01585 雅迪控股 26,000 323,266.80 0.20
91 03998 波司登 90,000 286,274.90 0.18

92 00772 阅文集团 10,600 279,052.32 0.17
93 00316 东方海外国际 2,500 246,944.95 0.15
94 02588 中银航空租赁 4,300 232,635.74 0.14
95 06969 思摩尔国际 38,000 223,836.34 0.14
96 00656 复星国际 50,500 210,057.26 0.13
97 00293 国泰航空 26,000 192,263.64 0.12
98 00853 微创医疗 22,600 172,446.42 0.11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700 腾讯控股 11,877,471.52 6.57
2 00005 汇丰控股 11,558,185.79 6.39
3 03690 美团-W 10,519,716.59 5.81
4 01299 友邦保险 9,913,699.43 5.48
5 02378 保诚 6,853,829.94 3.79
6 00388 香港交易所 4,608,416.94 2.55
7 02888 渣打集团 4,544,293.58 2.51
8 01810 小米集团-W 2,553,683.24 1.41
9 01024 快手-W 2,530,871.67 1.40
10 02269 药明生物 2,264,624.39 1.25
11 09987 百胜中国 2,154,019.16 1.19
12 09633 农夫山泉 2,107,696.44 1.17
13 02015 理想汽车-W 2,004,087.41 1.11
14 00016 新鸿基地产 1,893,183.48 1.05
15 00669 创科实业 1,670,158.08 0.92
16 01109 华润置地 1,576,640.14 0.87
17 02020 安踏体育 1,564,228.55 0.86
18 00027 银河娱乐 1,557,356.00 0.86
19 00001 长和 1,401,333.41 0.77
20 02331 李宁 1,375,284.59 0.76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5 汇丰控股 16,830,470.01 9.30
2 00700 腾讯控股 14,183,282.16 7.84
3 03690 美团-W 9,742,771.44 5.39
4 01299 友邦保险 9,536,537.60 5.27
5 02328 中国财险 4,264,750.04 2.36
6 00388 香港交易所 3,989,832.28 2.21
7 01810 小米集团-W 2,284,992.44 1.26
8 02269 药明生物 2,161,757.32 1.19
9 09987 百胜中国 1,862,763.85 1.03
10 09633 农夫山泉 1,790,398.71 0.99
11 01024 快手-W 1,743,312.26 0.96
12 00016 新鸿基地产 1,657,657.66 0.92
13 02015 理想汽车-W 1,585,730.08 0.88
14 00669 创科实业 1,480,296.61 0.82
15 01109 华润置地 1,390,193.03 0.77
16 02378 保诚 1,355,003.39 0.75
17 00027 银河娱乐 1,314,347.29 0.73
18 02020 安踏体育 1,283,131.72 0.71
19 02331 李宁 1,268,885.88 0.70
20 00001 长和 1,228,680.51 0.68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5,815,912.9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18,216,793.16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
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
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
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
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31,676.97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1,676.9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1.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4,074 53,259.20 92,637,500.00 42.69 124,340,500.00 57.31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9.1.2 目标基金的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项目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8,487,600.00 13.13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李莉 24,826,600.00 11.44
2 BARCLAYS BANK PLC 16,046,700.00 7.40
3 泰康资产丰泽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06,100.00 2.81
4 泰康资产红利成长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69,400.00 1.97

5 陈伟君 3,940,000.00 1.82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35,339.00 1.63
7 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539,700.00 1.17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29,100.00 1.12
9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2,327,500.00 1.07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9,161.00 0.92
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8,487,600.00 13.1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无。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4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284,978,0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9,978,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51,0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44,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6,978,000.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
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为人民币60,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4 244,032,706.07 100.00 170,823.34 100.00 -
长江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国投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3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规范,交易能力较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
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
要求,可靠、诚信,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
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能积极为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
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
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
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
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
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无。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国投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因处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月16日
2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月20日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3月8日
4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2022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3月30日
5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因处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4月4日
6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2023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4月21日
7 关于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因处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5月23日

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6月1日
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2日
1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3日
15 关于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17日
16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2023年第2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7月20日
1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9日
1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16日
1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16日
2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公募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22日
21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2023年中期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8月30日
22 关于终止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年8月31日

公告 站
23 关于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9月1日
24 关于终止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9月1日
25 关于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9月8日
26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9月22日
27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9月22日
28 关于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0月9日
2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0月12日
30 关于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因处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0月18日
31 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ETF2023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0月24日
3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有资金投资公募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1月10日
3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1月22日
34 关于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因处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2月20日
35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023年12月26日
36 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2023年12月26日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联接基金 1 20230228~20230613 37,628,700.00 36,570, 000.00 45,711,10 0.00 28,487,600.00 13.13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形。如该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将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