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为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
因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股息ETF”)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22年4月29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基金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已将相应证券登记数据移交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持有人名册、未领现金红利清单、基金份额托管数据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股息ETF的司法协助冻结、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及时移交相关数据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