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12-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中证红利ETF
515890
2020年3月2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中证红利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023年12月7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0.2540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2次分红
1.2698
17,152,148.65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54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21日
2023年12月22日
2023年12月27日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
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将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23年12月26日将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