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资产二次分配公告
2022-10-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华宝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2月18日发布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2月18日,自2022年2月19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2月1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3月21日发布了《华宝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华宝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并于2022年3月30日支付了首笔清算款。
  截至2022年10月13日,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已对流通受限证券进行了变现,并将进行本基金剩余资产的第二次分配。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分配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0月28日,资金发放日为2022年11月3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同时,为维护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百份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3.584元。
  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