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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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1 年 02 月 03 日
报告送出日:2021 年 02 月 19 日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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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04 号《关
于核准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浦银安盛季季添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
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告的《关于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浦银安盛季季添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1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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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6 月 14 日
报告期末(2020 年 12 月
29 日)基金份额总额
39,203,414.77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债券
A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519123 51912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额总额
29,593,935.30 份 9,609,479.47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
基准的收益水平。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
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
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
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
策略进行筛选。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
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投资目
标。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
率(税后)*1.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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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04 号核准,由基金管理
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至 2013 年 6 月 7 日向社
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
份额为 2,464,713,386.91 份基金份额。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浦银
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提议终止《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根据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告的《关于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
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进入清算
期。
§4 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12 月 29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0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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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备付金 206,761.98
存出保证金 2,789.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425,057.00
其中:债券投资 21,425,057.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3,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75,597.33
应收利息 188,038.46
资产总计 54,903,261.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12 月 29 日
负 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298.50
应付托管费 8,942.42
应付销售服务费 3,760.38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3,180.99
应付利息 -
其他负债 180,600.00
负债合计 227,782.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9,203,414.77
未分配利润 15,472,064.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675,479.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903,261.74
注 1: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以清算基础编制。于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
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
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注 2: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2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为
39,203,414.77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404元,A类基金份额29,593,935.30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367 元,C 类基金份额 9,609,479.47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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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
会计师薛竞、赵钰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0280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清算情况
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02 月 03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
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起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止期间,
本基金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 2020 年 12 月 2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利息中未结息的部分将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
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所有,待实际结息资金到账后再归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之前预估
数所产生的误差也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
5.1.2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2 月 3 日),本基金于基金最后运作日
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已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前全部卖出,回收金额为
21,696,297.65 元(含应收利息)。
5.1.3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2 月 3 日),本基金于基金最后运作日
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已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前全部到期,清算金额合计
33,000,000.00 元,上述资产于基金清算期内共产生利息收入合计 27,208.53 元,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5.1.4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2 月 3 日),本基金存放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结算备付金 189,000.00 元将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所有,
待备付金到账后再归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5.1.5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2 月 3 日),本基金所有应收证券清算
款均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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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 2020 年 12 月 2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其他负债为 180,600.00 元,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2 月 3 日),本基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
支付中债登账户维护费 4,500.00 元,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支付中债登账户维护
费 1,500.00 元,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支付上清所账户维护费 4,800.00 元,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支付上清所账户维护费 2,200.00 元,其余应付款项将于本财务
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2 月 3 日)后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02 月 03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入 152,809.68
1、利息收入 89,767.89
其中: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
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注 1)
23,507.14
债券利息收入 20,061.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6,199.1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0,445.55
其中:债券投资收益 -200,445.55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263,487.34
二、费用 716.13
1、交易费用 644.46
2、税金及附加 71.67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152,093.55
注 1: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02 月 03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结算保证金利息。
该款项将于 2021 年 02 月 03 日之后或下一个结息日划入托管账户。
注 2: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2 月 3 日)止期间共产生利息收入 89,767.89 元(其中债券利息收入 20,061.65
元,买入返售利息收入 46,199.10 元,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
的利息收入 23,507.14 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3,487.34 元,债券投资收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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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5.55 元 ,交易费用为 644.46 元,税金及附加 71.67 元。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54,675,479.4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52,093.55
二、2021 年 2 月 3 日基金净资产 54,827,573.00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
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
www.py-axa.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清
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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