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3-04-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97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16年07月2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鉴于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23年3月13日在规定媒介披露了《关于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03月13日,自2023年03月1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富祥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1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7月27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03月13日)基金份额总
额 3,939,022.95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稳健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个券及个股精选策略, 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组合投资策略(包
括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策略);3、信用类债券投资
策略(包括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7、杠杆投资策略;8、股票投资策略;9、权证投资策略;10、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11、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7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07月2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共募集553,450,494.23份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3年03月10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03月13日,自2023年03月1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4月18日。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03月13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3年03月13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5,708,183.43
结算备付金 669,498.56
存出保证金 9,779.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37,959.84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437,959.8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清算款 1,011,194.6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0,836,616.09
负债和净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3年03月13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6,073,397.1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267.35
应付托管费 2,211.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151.51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57,656.72
负债合计 26,246,683.9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3,939,022.95
未分配利润 650,909.15
净资产合计 4,589,932.1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0,836,616.09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03月13日,基金份额净值1.1652元,基金份额总额3,939,022.95份。
  4.2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3月1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3月1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一、营业总收入 731,033.43
利息收入 16,267.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703.7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564.19
其他利息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90,568.2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20,842.5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9,725.7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660.6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536.60
减:二、营业总支出 137,454.78
管理人报酬 72,490.48
托管费 12,081.77
销售服务费 -
利息支出 14,239.6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239.62
税金及附加 41.63
其他费用 38,601.2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93,578.6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3,578.6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93,578.65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朱宏宇、胡莲莲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216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2023年03月1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669,498.56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为498,714.93元,应计利息为2,821.44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为91,945.70元,应计利息为142.50元;存放于兴业期货有限公司的备付金为75,618.97元,应计利息为255.02元。上述款项中上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已于2023年04月11日划回托管账户294,367.10元,剩余部分将于5月最低备付金调整后划回托管账户,应计利息已于2023年03月21日划回托管账户3,000.92元,剩余部分将于本季度最低备付金结息后划回托管账户;深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已于2023年04月11日全部划回托管账户,应计利息已于2023年03月21日划回托管账户175.64元,剩余部分将于本季度最低备付金结息后划回托管账户;兴业期货有限公司备付金账户已于2023年03月15日销户结息,账户内剩余资金已于当日划回托管账户。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9,779.60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存出保证金为6,484.70元,应计利息为31.12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交所存出保证金为3,246.76元,应计利息为17.02元。上述款项中存出保证金已于2023年04月04日全部划回托管账户;上交所和深交所存出保证金应计利息已于2023年03月21日分别划回托管账户33.36元和18.18元,剩余部分将于本季度存出保证金结息后划回托管账户。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债券资产,市值为3,437,959.84元。已于2023年03月14日全部变现,无交易费用,变现金额为人民币3,437,692.96元,已于2023年03月15日划回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6,073,397.18元,分别于2023年03月14日、2023年03月15日支付完毕。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13,267.35元,已于2023年03月15日支付完毕。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托管费人民币2,211.23元,已于2023年03月15日支付完毕。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交税费人民币151.51元,已于2023年03月15日支付完毕。
  5.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57,656.72元,其中包括:
  5.2.5.1应付赎回费48,955.77元,分别于2023年03月14日、2023年03月15日支付完毕。
  5.2.5.2应付交易佣金24,537.67元,已于2023年03月15日支付完毕。
  5.2.5.3应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维护费、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维护费、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端查询费共计9,300.00元,已于2023年03月22日支付完毕。
  5.2.5.4应付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55,000.00元和清算审计费用10,000.00元,已于2023年03月24日支付完毕。
  5.2.5.5应付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费用9,863.28元,已于2023年03月29日支付完毕。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4月18日(本次
清算期截止日)止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2,683.30
2、债券变现损益(注2) -266.88
3、其他收入(注3) 80.97
清算收入小计 2,497.39
二、清算费用
1、银行汇划手续费 86.00
清算费用小计 86.00
三、清算净收益 2,411.39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
  (2)债券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债券资产卖出金额与最后运作日债券资产市值的差额。
  (3)其他收入为赎回费收入。
  5.4 清算费用
  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相关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属于清算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清算期间发生的上述银行汇划手续费86.00元,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03月13日基金净资产 4,589,932.1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411.39
加:清算期间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净值影响 -92,137.09
二、2023年04月18日基金剩余资产净值 4,500,206.40
  注: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3年04月1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4,500,206.40元。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3年04月1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先行垫付尚未收回的结算备付金及其应计利息、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和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