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23-05-04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鉴于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23年3月13日在规定媒介披露了《关于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3月13日,自2023年3月1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本基金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了《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4,501,072.55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3年5月5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