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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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 2021 年 8 月 31 日
报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9 月 9 日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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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82 号《关
于准予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
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
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3、本基金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日终(含当日申请数据),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
息披露程序后,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终止本基金合同,并根据本部分的约定进
行基金财产清算:(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度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本基金 2021
年度开放期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截至本次开放期最后一个
工作日(即 2021 年 7 月 16 日)日终(含当日申请数据),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本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含)起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1 年 7 月 28 日刊登在规定
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的《关于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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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4 日
报告期末(2021 年 7 月 28
日)基金份额总额
12,899,677.93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开
债券 A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开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20 51932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
份额总额
12,395,361.00 504,316.93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
基准的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
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
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
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
策略进行筛选。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
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本基金的
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4%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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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82 号准予注册,由基金
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6 年 4 月 5 日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
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4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金总份额为 3,269,239,167.28 份。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根据《关于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含)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 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7 月 2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1年7月28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5,750.84
结算备付金 271,487.28
存出保证金 3,665.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300,000.00
应收利息 2,923.37
资产总计 13,623,827.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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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8日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7,819.87
应付托管费 2,234.2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0.71
应付交易费用 152.50
应付税费 9.37
其他负债 27,700.00
负债合计 38,066.7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899,677.93
未分配利润 686,082.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585,760.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623,827.22
注 1: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以清算基础编制。于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
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
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注 2: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7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为
12,899,677.93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12,395,361.00 份,每份净值 1.053 元;C
类基金份额 504,316.93 份,每份净值 1.052 元。
注 3: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基金
最后运作日)。
注 4: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
会计师薛竞、赵钰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944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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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起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止期间,
本基金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 2021 年 7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利息中未结息的部分将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
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所有,待实际结息资金到账后再归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之前预估
数所产生的误差也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
5.1.2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本基金于基金最后运
作日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前全部到期,清算金额合计
13,300,000.00 元,上述资产于基金清算期内共产生利息收入合计 1,173.48 元,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5.1.3 本基金 2021 年 7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结算备付金为 271,487.28
元,2021 年 8 月 3 日划转托管账户银行存款 68,110.23 元至结算备付金后余额
为 339,597.51 元;本基金 2021 年 7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存出保证金
为 3,665.73 元,2021 年 8 月 3 日划转托管账户银行存款 438.58 元至存出保证
金后余额为 4,104.31 元。存出保证金和结算备付金共计 343,701.82 元,将由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行垫付。
5.1.4 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止期间共产生利息收入 5,894.61 元,其中买入返售利息收入
1,173.48 元,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4,721.13 元。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 年 7 月 28 日)应付交易费用为 152.50 元,为应
付银行间交易费用,其中 150.00 元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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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 年 7 月 28 日)其他负债为 27,700.00 元,截至
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本基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支
付中债登账户维护费 1,500.00 元及上清所账户维护费 1,600.00 元,原先多预提
的账户维护费 3,100.00 元在实际支付时冲回;其中 20,000 元为预提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费,该款项将于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日后支付,其余应付款
项将于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入 5,894.61
1、利息收入 5,894.61
其中: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
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注 1)
4,721.13
买入返售利息收入 1,173.48
二、费用 -3,070.00
1、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注 2) -3,100.00
2、银行汇划费用 3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8,964.61
注 1: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结算保证金利息。
该款项将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后或下一个结息日划入托管账户。
注 2: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止清算期间,实际产生的银行
间账户维护为中债账户维护费 1,500.00 元、上清账户维护费 1,600.00 元,已
全部支付完成,原先预提多余部分 3,100.00 元已进行冲回,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7月28日基金净资产 13,585,760.5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8,964.61
二、2021年8月31日基金净资产 13,594,7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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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
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
www.py-axa.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清
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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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 年 8 月 31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