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第二次分配公告
2023-09-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6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采用提交《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本次大会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6月27日,并于2023年6月28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7月31日和2023年8月1日分别刊登了《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及《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年7月13日),还有应收股票股利未全部到账,根据清算报告约定,本基金将于应收股票股利全部到账后进行二次分配。
  现本基金所持有的应收股票股利已全部到账,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第二次剩余财产分配,本次分配结束后,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
  一、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剩余财产第一次分配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则、清算报告等,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8月2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现金红利方式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每份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0.8928元。
  二、本次剩余财产分配
  目前,本基金所持有的应收股票股利已全部到账,到账总金额为23,945.99港元,经换汇后折合人民币22,293.72元。
  根据《清算报告》约定,现金红利派发后,剩余财产包含银行活期存款、应收股票股利、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一并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次清算分配总金额为31,376.43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3年9月2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先行垫付尚未收回的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三、其他
  本基金本次财产分配后,剩余财产已全部分配完毕。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