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序号基金全称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
1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
金
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75%+上证国债指
数涨跌幅×2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
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
金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涨跌幅×85%+上
证A股指数涨跌幅×1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1-5年
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5%+活
期存款基准利率×5%
3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税后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20%
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
率×9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4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
数收益率×25%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9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5%
5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上证国
债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上证国债指数
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6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5%+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5%
7
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
数收益率×30%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
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8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
数收益率×5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上证国债指数
收益率×6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9银河天盈中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
+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0%
10银河ESG主题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ESG基准指数收益率×65%+中
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
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25%
沪深300ESG基准指数收益率×70%+国证
港股通内地企业ESG指数(人民币)收益
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基本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均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述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gf.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网址:www.cgf.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75%+上证国债指数涨跌幅×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70%,债券资产基准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设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等相匹配。
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调整后的股票部分基准要素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涨跌幅×85%+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基准要素权重由15%调整到20%,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5%调整到75%,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设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资产、债券资产、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调整后的股票部分基准要素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待偿期为1-5年(包含1年)的债券,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整到95%(其中调整后将债券资产中的可转换债券和其他债券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5%和90%),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到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等相匹配。
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和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0-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剩余期限在5年以下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信用债等,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将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90%,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调整到5%,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等相匹配。
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选取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调整后的股票部分基准要素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本次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新增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提高到9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5%,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等相匹配。
本次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整到95%(其中调整后将债券资产中的可转换债券和其他债券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25%和70%),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等相匹配。
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新增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新增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调整到8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调整到10%,并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等相匹配。
本次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6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新增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到3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到65%,并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等相匹配。
本次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银河天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仅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份券包括在境内公开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信用债等各类债券,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银河ESG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ESG基准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ESG基准指数收益率×70%+国证港股通内地企业ESG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80%(其中调整后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70%与1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5%,并增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在基准指数的选取方面,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调整为国证港股通内地企业ESG指数(人民币)。国证港股通内地企业ESG指数(人民币)反映港股通内地企业剔除 ESG 评分排名较低的20%后剩余股票的价格变化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同时新增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