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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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2019-07-24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709)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全球资源混合(QDII)
基金代码:5197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二)召开事由”约定:“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终止基金合同,但在基金规模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下除外”,以及“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约定:“4.若基金规模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况下终止基金合同”;同时,根据《运作办法》第四十一条,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本基金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该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9年7月3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9)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5月29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已于2019年5月29日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于2019年7月31日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届时将无法提交赎回申请,而只能按照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规定获得所分配的基金剩余财产。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或021-610550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运用及清算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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