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6-03-31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万家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万家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6年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37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7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
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6年4月
15日至2026年4月27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7日。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
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
公告。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
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发售代理机构。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
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需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
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
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
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3)已购买过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
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
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
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9.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0.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
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13.本公告仅对万家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
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信息披露媒介上的《万家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投资
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
0800)、通过万家基金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或公示。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后,未指定交易在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交
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指数。
目的 反映可通过港股通买卖、有参与汽车生产主题价值链的香港上市公司之表现
选股范畴 合资格在互联互通下交易的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
候选资格
流动性要求 投资类指数的换手率测试
行业要求 被分类为以下恒生行业系统的子业务类别#:
类别 代号 业务子类别
核心业务子类别 231010 汽车
231020 汽车零件
非核心业务子类别* 052040 其他金属及矿物
101010 商业用车及货车
101020 工业零件及器材
101025 电子零件
101070 能源储存装置
235050 互动媒体及服务
237010 汽车零售商
701010 消费性电讯设备
701015 电讯网路基建设施
成份股挑选准则
挑选方法 来自核心业务子类别的候选公司会被优先排名,并按照其市值排名优先选为成份股; 如成份股数目未达 40,来自非核心业务子类别的候选公司会按其与汽车主题业务关联性获得一个相关性分数*,并按照相关性分数排名被纳入为成份股,直至成份股总数目达到 40
成份股数目 固定为40
缓冲区 综合排名^48 名以下的现有成份股将从指数中剔除,而综合排名 32 名或以上的证券将加入指数; 最终成份股剔除数目和证券新增数目,将按综合排名决定,以维持成份股数目于 40
互联互通交易资格 南向–有
检讨周期 每半年(资料截至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
比重调整周期 每季
快速纳入机制 不适用
临时剔除成份股之替换 不适用
加权方法 流通市值加权
比重上限 核心业务子类别的成份股:15% (倘于比重上限计算当日,最大的五只成份股之合共比重超过 60%,比重上限将改成 12%) 非核心业务子类别的成份股:1%(个股); 20%(合计)
推出日期 2024年5月31日
基日 2020年12月31日
基值 3,000
货币 港币
指数发布 每隔2秒实时发布
指数代码 路孚特 彭博
价格指数股息累计指数净股息累计指数 .HSSCAM .HSSCAMT .HSSCAMN - - -
#主要经营与两轮车或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公司不符合指数资格
*通过自然语言处理分析公开数据如公司简介及公司年报以演算出相关性分数
^核心业务子类别公司的综合排名等同其市值排名,非核心业务子类别公司的综合排名
以核心业务子类别公司数目加一开始计算,其后按相关性分数排序
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
https://www.hsi.com.hk。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
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
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行业集中风险、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
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
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2)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参考IOPV决策和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人申
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带来的风险、
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3)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
风险,包括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股票的风险、参与股指
期货交易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
凭证投资风险、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
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
通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指数,其风险收益
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
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的
更新,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
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
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已
经认可。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
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
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万家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汽车WJ;扩位
简称:港股通汽车ETF万家;基金认购代码:520733,基金证券代码:520730)。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5、基金销售机构
具体各发售代理机构和直销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八、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的
“(三)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内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发售代理机构,并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7、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本基金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7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发售
的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7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
至2026年4月27日。在认购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如上海证
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根
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同时也可根据
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
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
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
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
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由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认购基金
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率不超过0.30%,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募集期间发
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S) 认购费率
S 0.30%
50万份≤S 0.20%
S≥100万份 按笔固定收取,1000.00元/笔
(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
(2)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
的认购费用/佣金。
(3)投资者多次申请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
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以网上现金认购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
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30%,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
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30%=3.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30%)=1,003.00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1,003.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认购限额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
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4)认购申请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
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5)清算交收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
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
购结束后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
(6)认购确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4、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不收取认购费,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
体利息折份额数量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800,000份,假定认购金
额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投资人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800,000=800,000.00元
该投资人所得认购份额为:净认购份额=800,000+10.00/1.00=800,010份
即,若该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800,000份,则该投资人的认购金
额为800,000.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00元,则可得到800,010份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
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计算。
(3)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
购时,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
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4)认购手续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
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清算交收
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
交收。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基金募集专户。其中,现
金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
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人账户提交的网下现
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人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
请。之后,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
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
(6)认购确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
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
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6、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投资人开户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需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
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
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
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
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3、已购买过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本基金的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
托。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
(2)缴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
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下述直销资金账户,并注明用途为“万家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款”。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2)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3)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60086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4)华夏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30200001834600000858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5)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62501001000425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6667401880003035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7)平安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9962019014532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8)光大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510180807996555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注: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3)认购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万家基金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3)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万家基金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4)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4)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
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超过顺延期限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受理日
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A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
托申请书。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基金管理人或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网上现金认购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
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
购结束后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
2、网下现金认购
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
交收。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基金募集专户。其中,现
金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
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人账户提交的网下现
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人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
请。之后,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
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六、募集费用
本次募集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
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联系人:兰剑
联系电话:021-38909626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贰佰贰拾贰亿壹仟贰佰肆拾壹万壹仟捌佰壹拾肆元整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基金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可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查询。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人:苑泽田
电话:(010)50938697
传真:(010)50938907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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