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3-12-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的相关
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
金份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
530009
2009年6月2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收益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023年11月24日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A
530009
1.789
1,134,788,034.97
340,436,410.50
3.500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C
531009
1.688
21,228,863.97
6,368,659.20
3.300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6日
2023年12月6日
2023年12月7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3年12月7日
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8日起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
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