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9-26 文字大小 【 】 【打印
            


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6日
§1重要提示
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8]354号文批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745,713,266.6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18年8月10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吴晓明、梁歆冰;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茹延棣、刘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为徐艳、贺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陆奇、程杨。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益民多利债券
交易代码 560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5月2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946,156.09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参与分享中国经济成长与资本的长期稳健增值,债券的利息收入与股票的红利收益及资本增值是本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主要来源。本基金通过组合投资,在保证资产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是实现投资目标的基本手段,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一级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红利股选股策略以及新股申购策略。管理人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政策、估值水平、资金供求以及股债吸引力等几个方面的运行趋势及对证券市场的作用机制,并且依据此结论制定相应的大类资产配置目标与策略轮动。债券方面本基金将在系统化定量分析技术和严格投资管理的基础上,采取收益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和类别配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把握市场创新机会,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低效和市场转型进程中的价格失衡,实现组合增值。在股票组合层面,本基金主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全面的品质优选、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力求在上市股票中精选出财务状况健康、业绩稳定增长、估值水平合理的优秀投资品种,提高组合的整体收益率水平。在新股申购上,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在开放式基金中,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基金和中短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8]354号文批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745,713,266.60份基金份额。2008年5月21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自2018年8月1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财务报表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9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8月9日(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8,101,985.34
结算备付金 2,359.64
存出保证金 1,108.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818.7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8,112,272.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50,011.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74.80
应付托管费 849.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74.92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837,041.90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0,240.78
负债合计 1,032,393.35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19,946,156.09
未分配利润 -2,866,277.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79,878.95

4.2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9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9日(最后运作日)
一、收入 269,500.35
1.利息收入 331,233.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874.38
债券利息收入 306,824.5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534.9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8,795.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32,962.0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84,166.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5,916.8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45.36
减:二、费用 197,980.85
1.管理人报酬 73,330.5
2.托管费 20,951.44
3.销售服务费 31,427.3
4.交易费用 4,122.07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154.21
7.其他费用 67,995.3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1,519.5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1,519.50

注: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徐艳、贺耀签字出具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036918_A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的分配
本基金自2018年8月1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2,359.64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2018年8月29日划入托管账户。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1,108.53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2018年8月29日划入托管账户。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6,818.79元,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为7,152.49元。共计13,971.28元,其中13,970.93元上述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已于2018年8月29日划入托管账户;应收利息中0.35元是管理人垫付资金所产生。

5.2负债处置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150,011元,该款项于2018年8月10日支付。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2,974.8元,该款项于2018年8月29日支付。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849.95元,该款项于2018年8月29日支付。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1,274.92元,该款项于2018年8月29日支付。
5.2.5应交税费837,041.9元,该款项于清算结束后先划至管理人账户,待后续处理。
5.2.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40,240.78元, 包括:
5.2.6.1应付审计费18,163.99元,
5.2.6.2应付信息披露费18,163.99元,。
5.2.6.3应付账户维护费3,912.8元。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8月10日(基金清算起始日)至2018年8月29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7,152.49
1.利息收入 7,152.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52.49
债券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其中:债券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允价号填列)
二、清算费用 43,759.22
1.交易费用
2.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其他费用 43,759.22
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36,606.73

本基金2018年度信息披露费20,000.00元,扣除已预提部分,还需支付信息披露费1,836.01元。该款项于2018年8月29日支付。
2018年3季度账户维护费9,000.00元,扣除已预提部分,还需支付账户维护费5087.20元。该款项将于收到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缴费通知书后支付。
本基金2018年度清盘审计费15,000.00元,当前预提审计费18,163.99元,剩余部分3,163.99元将在清算期冲抵费用。该款项于2018年8月29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后产生的律师费40,000元,该款项将于8月29日支付。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9日基金净资产 17,079,878.9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6,606.73
减:因交易份额产生的净值变动 88,760.16
二、2018年8月29日基金净资产 16,954,512.06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8月29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6,954,512.06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8月30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除上述清算费用外的其他与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在金额不重大的前提下,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1、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 月1 日至2018年8月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及清算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6)010-63105559 4006508808
传真:(86)010-63100608
公司网址:http://www.ymfund.com



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