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高争民爆”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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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第13 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等有关规定,以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6年10
月29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高争民爆”(代码:002827),
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
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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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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