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清算报告
2019-09-1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7月2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9月10日


一、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24号文《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1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根据《关于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及《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21日,于2018年8月22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22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
3、基金代码:620005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2月11日
6、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21日)基金份额总额:36,823,746.99份
7、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2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397,868.42
结算备付金 0.00
存出保证金 44,904.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279,895.23
其中:股票投资 26,279,895.23
基金投资 0.00
债券投资 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0.00
应收利息 7,508.21
应收股利 0.00
应收申购款 3,351.55
其他资产 0.00
资产总计 32,733,528.06
负债:
短期借款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0.00
应付赎回款 3,192.3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735.14
应付托管费 4,917.21
应付销售服务费 0.00
应付交易费用 1,099.07
应交税费 0.00
应付利息 0.00
应付利润 0.00
其他负债 155,296.66
负债合计 180,240.4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6,823,746.99
未分配利润 -4,270,459.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553,287.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733,528.06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2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0.884元,基金份额总额36,823,746.99份。

四、清算事项说明
1、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24号文《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前身)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1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36,884,917.9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根据《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8月2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清算原因
根据《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达不到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3、清算起始日
根据《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8月2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由于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无法确定变现时间,本基金计划进行了三次清算,其中第一次清算期间为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2日,第二次清算期间为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1月14日,第三次清算期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7月24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终止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为截至本基金终止日的资产负债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本基金的第三次清算期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7月24日止。在此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第三次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截止2018年11月14日,本基金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2,481,464.02元,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均无余额,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7月24日的银行存款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 流水 金额
2018/11/15 付二次清算股息红利税 -2,192.40
2018/11/19 基金赎回款 -26,586,510.18
2018/11/19 付信息披露费 -110,795.52
2018/11/19 汇划费扣收 -22.00
2018/12/6 付律师费 -20,000.00
2018/12/6 汇划费扣收 -12.00
2018/12/20 基金赎回款 -5,737,863.27
2018/12/21 活期存款结息 35,746.84
2019/1/8 付佣金 -24,068.65
2019/1/8 汇划费扣收 -18.00
2019/3/21 活期存款结息 72.98
2019/6/21 活期存款结息 65.88
2019/7/24 信威集团清算款 59,525.22
银行存款余额 95,392.92


截止第三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7月24日),本基金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95,392.92元,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均无余额。
(2)本基金在第二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11月14日)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信威集团(600485)已于2019年7月23日处置变现,处置价款为人民币59,590.08元,扣除交易费用人民币64.86元,实际收到清算款为人民币59,525.22元.
(3)本基金在第二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11月14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8,919.05元,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7月24日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6,990.41元。其中,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1日、2019年3月21日和2019年6月21日结息,共收到的活期存款利息合计人民币35,885.70元,剩余应收利息为人民币23.76元。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期间结束日(2018年11月14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24,068.65元,已于2019年1月8日支付;在二次清算期间发生的股息红利税2,192.40元,已于2018年11月15日支付。在第三次清算期间发生应付佣金55.51元,将于第三次清算结束后支付。
(2)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期间结束日(2018年11月14日)应付信息披露费人民币110,795.52元,已于2018年11月19日支付;应付律师费用人民币20,000.00元,已于2018年12月6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18年8月22日
至2018年9月12日
止清算期间 自2018年9月13日
至2018年11月14日
止清算期间 自2018年11月15日
至2019年7月24日
止清算期间

合计
一、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70,745.47 33,732.20 6,990.41 111,468.08
2、股票变现损益(注2) 73,636.53 69,083.50 -30,225.96 112,494.07
3、停牌股票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注3) -252,496.50
-
- -252,496.50
4、赎回费收入 3.31 - - 3.31
收益小计 -108,111.19 102,815.70 -23,235.55 -28,531.04

二、费用
1、交易费用 41,003.61 11,459.66 120.37 52,583.64
2、股息红利税 55,566.02 2,192.40 - 57,758.42
3、银行汇划费 29.00 18.00 52.00 99.00
费用小计 96,598.63 13,670.06 172.37 110,441.06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204,709.82
89,145.64
-23,407.92
-138,972.10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9年7月24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及实际收到的直销申购款利息。
注2:股票变现损益为一次清算期间与其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21日)估值金额的差额,二次清算期间卖出的万达电影和经纬纺机的成交金额与其在一次清算期末(2018年9月12日)的估值金额的差额,以及和三次清算期间卖出的信威集团股票成交金额与其停牌价格的差额。
注3:停牌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流通受限证券万达电影及经纬纺机按照指数估值法在一次清算期末与其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的差额。


六、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21日基金净资产 32,553,287.66
加: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9年7月24日止
清算期间净损益 -138,972.10
加:清算期间收到申购款 6,300.06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转出款 32,325,254.45
二、2019年7月24日基金净资产 95,361.17


2019年7月24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95,361.17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因清算款划出日不能确定,暂不能准确预估清算结束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该期间利息亦属全体份额持有人所有,将与清算结束日净资产合计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存放网址:http://www.jysa99.com
3、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咨询电话:400-666-0666、021-68881898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