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6-04-1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16日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28日
(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 709,856.12 116,180.42
结算备付金 5,784.03 86,500.00
存出保证金 1,372.23 62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 101,275.20 9,198,750.00
其中:债券投资 101,275.20 9,198,75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 - 3,2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901,178.27 100,439.08
应收利息 8 144.29 471,332.26
资产总计 11,719,610.14 13,173,821.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6,366.98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b) 5,511.38 7,635.65
应付托管费 19(c) 1,574.68 2,181.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d) 232.30 302.65
其他负债 9 200,000.82 200,000.00
负债合计 213,686.16 210,119.9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 11,241,770.77 12,269,280.52
未分配利润 11 264,153.21 694,421.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05,923.98 12,963,701.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719,610.14 13,173,821.76
 注: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22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044元,基金份额总额11,241,770.77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10,447,081.08份,C类基金份额794,689.69份。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28日
(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度
一、收入 123,272.01 1,443,152.76
利息收入 594,438.10 936,308.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 12,870.92 8,964.03
债券利息收入 550,088.79 599,313.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1,478.39 328,030.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 -290,928.76 188,433.40
其中:债券投资收益 -290,928.76 188,433.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4 -180,272.05 316,915.07
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5 34.72 1,495.80
减:二、费用 377,060.28 423,974.10
1.9管理人报酬 19(b) 88,858.16 121,821.16
2.9托管费 19(c) 25,387.99 34,806.05
3.9销售服务费 19(d) 7,084.45 17,205.26
4.9交易费用 16 275.15 1,032.96
5.9利息支出 9,899.53 11,514.2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899.53 11,514.20
6.9其他费用 17 245,555.00 237,594.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3,788.27 1,019,178.6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3,788.27 1,019,178.66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8日
(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269,280.52 694,421.31 12,963,701.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253,788.27 -253,788.2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27,509.75 -67,673.83 -1,095,183.5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1,599,058.24 1,078,262.44 62,677,320.68
2.基金赎回款 -62,626,567.99 -1,145,936.27 -63,772,504.2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08,806.00 -108,806.0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241,770.77 264,153.21 11,505,923.9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度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4,487,475.79 -708,052.78 93,779,423.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019,178.66 1,019,178.6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2,218,195.27 457,535.84 -81,760,659.43
其中:1.9基金申购款 23,723,544.61 192,921.33 23,916,465.94
2.9基金赎回款 -105,941,739.88 264,614.51 -105,677,125.3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4,240.41 -74,240.4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269,280.52 694,421.31 12,963,701.83
 后附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贺燕萍 贺燕萍 张皞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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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基金基本情况
 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54号《关于核准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22,780,612.9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5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22,970,490.6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89,877.7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根据《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购买股票、权证,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与,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数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1基金基本情况(续)
 根据《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自2012年12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后,基金资产规模低于人民币2亿元,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因此,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5年12月25日,自2015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2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1所述,自2015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根据《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受理的申购和赎回申请于下一工作日确认,因此本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为2015年12月28日。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3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3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期间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d)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d)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续)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f)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g)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h)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i)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j)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k)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每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均超过0.02元时,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一类别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l)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4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b)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5银行存款
 于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均为活期存款(2014年12月31日:同)。
 6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
 6交易性金融资产(续)
 注:如财务报表附注1所述,本基金自2015年12月26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按照基金所持有债券资产于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的估值价格垫付基金未能变现的债券资产,并垫付相应的债券利息。待上述停牌债券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债券卖出变现,若变现金额高于垫付的金额,则将差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追偿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变现金额小于基金管理人垫付的金额,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损失。
 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于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本基金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200,000.00元,均为交易所买入返售证券)。
 8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9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
 10实收基金
 A类基金份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C类基金份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申购含转换入和红利再投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1未分配利润
 A类基金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
 11未分配利润(续)
 C类基金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
 12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13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止期间,本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均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产生(2014年度:同)。
 15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16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17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1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自资产负债表日(2015年12月28日)后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2016年4月18日)止期间,本基金由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将由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管理人所有。结息后将由托管人退还管理人,与之前预估数所产生的误差也由管理人承担。
 19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19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b)管理人报酬/应付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5年12月24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管理人报酬后,即停止管理人报酬的计提。
 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止期间,本基金共产生管理人报酬88,858.16元(2014年度:121,821.16元),由此产生的应付管理人报酬为5,511.38元(2014年12月31日:7,635.65元)。
 (c)托管费/应付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5年12月24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后,即停止托管费的计提。
 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止期间,本基金共产生托管费25,387.99元(2014年度:34,806.05元),由此产生的应付托管费为1,574.68元(2014年12月31日:2,181.63元)。
 (d)销售服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西部利得基金,再由西部利得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5年12月24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后,即停止销售服务费的计提。
 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止期间,本基金共产生的应支付各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及由此产生的应付销售服务费如下表所示:
 19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d)销售服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续)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19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f)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0利润分配情况
 A类基金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
 C类基金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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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如财务报表附注1所述,自2015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于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本基金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及应收利息。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如财务报表附注6所述,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按照基金所持有债券资产于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垫付基金未能变现的债券资产,并垫付相应的债券利息。若变现金额高于垫付的金额,则将差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追偿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变现金额小于基金管理人垫付的金额,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损失。因此本基金资产均无重大风险。
 22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a)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包括:
 1、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费用人民币30,000.00元;全部由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公司承担。
 2、 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费用人民币30,000.00元,全部由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公司承担。
 3、 划付各项费用、清算款等费用而产生的划款手续费,按实际发生金额, 全部由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公司承担。
 (b)应收利息的特别说明
 22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续)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管理人将垫付清算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应收利息,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管理人所有。
 2015年12月2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的银行存款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快清盘速度,本管理人将先行垫付该笔资金,供清盘分配使用,结息后将由托管人退还管理人,与之前预估数所产生的误差也由管理人承担。
 (c)未变现资产的特别说明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按照基金所持有债券资产于2015年12月28日(基金最后开放日的确认日)的估值价格(净价)垫付基金未能变现的债券资产,并垫付相应的债券利息(截止至2015年12月28日)。若变现金额(变现日的债券净价与截止至变现日的债券利息)高于垫付的金额,则将差额部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追偿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变现金额小于基金管理人垫付的金额,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损失。
 截止至2016年4月15日,航信转债(债券代码110031)已复牌,并由基金经理变现,变现价格为121.78元,差额部分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d)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按照《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的规定,依据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及各项负债后,按基金的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考虑到本基金的实际情况,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承担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即清算费用将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而是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剩余财产的具体分配顺序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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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续)
 所有垫付款项入账后,管理人预计于2016年4月19日下达指令给托管人,将可供分配剩余财产总额划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的金额=(可供分配剩余财产总额/合同截止日总份额)*每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运作终止时所持有的持有份额。
 (e)基金负债项的支付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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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相关账户的注销
 基金清算完毕后,基金管理人配合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注销基金尚存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其他账户。
 23备查文件
 1. 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8日止期间的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 律师事务所关于《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西部利得稳定增利发起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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